陕西省卫健委17日通报,10月16日0时—10月17日7时,新增2例外省游客核酸检测阳性病例。
病例详情
闫某,女,62岁;姜某,男,62岁,两人系夫妻,均为上海某高校退休教师。
10月9日乘坐CA1216次航班(上海浦东—西安)在西安中转,乘坐MU9649次航班(西安—张掖)转机前往张掖市,后在甘肃、内蒙古自驾旅游。10月15日9时在甘肃嘉峪关中医医院进行1:10混检,结果异常,当地通知该2人原地等候,但该2人自行离开。
10月15日13时38分,该夫妇2人持13日内蒙古额济纳旗人民医院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搭乘MU2165航班(嘉峪关—西安)入陕,17时入住唐隆国际酒店。
10月16日上午9时,该2人乘坐出租车前往西安市第八医院采集核酸样本,当日17时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经陕西省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目前在西安市第八医院隔离病区观察。
关于紧急寻找10月15日MU2165航班接触人员的通告
根据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月17日11:07《告知函》,西安市疾控中心10月17日凌晨在旅游人员中发现,10月15日13:38在嘉峪关机场乘坐MU2165次航班(嘉峪关—西安)的2名乘客核酸检测阳性。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现急寻10月15日乘坐MU2165次航班的人员和10月15日9:00-15:00在嘉峪关机场有活动轨迹的人员。
请有以上活动轨迹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告,并配合社区、单位主动落实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如有瞒报、缓报,一旦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主动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少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诊疗,中途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向就诊医疗机构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
咨询电话:
0937-6266763(市疫防办)
0937-6226069(市疾控中心)
嘉峪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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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陕西新增2例外省游客阳性病例,曾在甘肃旅游 | 嘉峪关市发布通告紧急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