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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乡村旅游协会推出旅游自律公约净化旅游环境

时间:2020-05-14 17: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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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乡村旅游协会推出旅游自律公约净化旅游环境

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傅辉 赵忠志)3月16日,记者从市乡村旅游协会一届二次会员大会上获悉,市乡村旅游协会推出咸宁市乡村旅游行业自律公约,呼吁各旅游景区(点)、旅游饭店业、采摘园、农庄、旅行社机构营造良好环境,打造一个“安全、愉快、舒适、和谐”的乡村旅游环境。

公约规定,各乡村旅游行业经营服务机构不得随意变更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服务项目要明码标价,做到质价相符,不虚假宣传,不诱导消费,不欺客宰客,不强买强卖;在加强行业合作交流的同时,开展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有序竞争,维护行业共同利益和整体形象;不搞恶意削价竞争,不搞违规挂靠、承包、非法转让经营许可证;不与“黑社”、“黑导”、“黑车”开展业务往来。该公约作为全市乡村旅游行业共同遵守的自律公约,由市乡村旅游协会发起监督执行。

同时,市乡村旅游协会还推出咸宁乡村旅游行业“红黑榜”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市乡村旅游协会将根据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在经营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守信和失信信息,将其分别列入“红榜”和“黑榜”,定期在行业内通报,并向社会公示,相关数据信息上报市文化和旅游局,向社会展示咸宁乡村旅游良好形象,同时进行风险预警提示,对失信者实施联合惩戒的行为。旅游行业“红黑榜”管理对象,为全市范围内依法取得经营资质的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旅游购物店、旅游餐饮等涉旅企业,以及导游、讲解员、从事旅游管理服务的从业人员。

据市乡村旅游协会负责人介绍,该协会自2月1日成立以来,精心组织各种主题活动、聘请其他行业专家服务,为会员企业整合资源发挥了重要作用。该协会还出版了一本涵盖酒店服务内容、我市乡村旅游经典线路和我市具有一定规模的景区、酒店、农庄、采摘园、旅行社旅游企业于一体的大型画册,受到游客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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