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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出台“金山英才”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时间:2024-07-14 18: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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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出台“金山英才”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至2025年,在市属学校(单位)引进教育名家5名、教学名师15名、教坛新锐(骨干教师)60名。” 近日,镇江市结合市直教育系统实际,出台《“金山英才”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实施人才兴教战略。

《办法》明确,“教育领军人才”是指在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院校和相关教师发展、教科研训、信息化等机构,具有丰富教育教学、教科研训或行政管理经验的镇江市以外的优秀教育人才,全日制博士生和一流高校的优秀硕士(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本科)应届毕业生。

教育名家主要包括: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名校长、全国优秀班主任;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苏教名家)、省级特级教师;省级名校长;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核心成员;设区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培养对象;获得正高级职称的优秀教师;与上述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引进的教育名家一般不超过50周岁。

教学名师主要包括:设区市特级教师或省特级教师后备人才,设区市名校长、学科带头人;省级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技能大赛)最高奖项获得者;长三角地区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一等奖获得者;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核心成员;全日制优秀博士研究生;与上述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引进的教学名师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其中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教坛新锐(骨干教师)主要包括: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副高职称的急需紧缺学科专业人才,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职称可放宽至中级职称;设区市骨干教师或县级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设区市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技能大赛)最高奖项获得者、江苏省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一等奖获得者;设区市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核心成员;辅导学生多次获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物理竞赛、全国中学生物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竞赛、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等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的核心教练员;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院校、“一流学科”建设院校相关学科、部分知名科研院所相关专业中,国家计划内统招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国(境)外部分知名院校,在规定时限毕业且获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优秀应届毕业生;与上述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办法》明确,市属学校(单位)引进人才由市教育局每年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发布引才公告,申报人员填报“金山英才”教育领军人才申报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市教育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的申报人员,市教育局组织评审考核,专家组通过审核资料、面试答辩等形式,在年度引进计划数内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拟引进对象相关信息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进编手续。市教育局将组织优秀应届毕业生专项招聘。

《办法》指出,对引进的每名教育名家分5年共计给予60万元的安家补贴,特别优秀的一事一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引进的每名教学名师分3年共计给予30万元的安家补贴。对引进的每名教坛新锐(骨干教师)分3年共计给予10万元的安家补贴。补贴每年根据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拨付到个人一类借记卡上,教育名家每年拨付20%,教学名师和教坛新锐(骨干教师)第一年拨付20%,以后两年每年拨付40%。所需资金从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列支。用人单位根据引进对象的专业技术资格优先聘用到相应岗位,若无空缺岗位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用人单位可设置特聘岗位,不受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实行“专岗专用、人退岗收”。其中,符合“教育名家”相关条件的,可以直接聘任在三级岗位上。

引进对象符合镇江市人才分类标准的,根据《人才“镇兴”行动政策标准及适用对象》享受以下服务保障:45周岁及以下直接办理户籍迁入手续;45岁以上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可办理本市户口。符合条件的教育名家在镇江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享受40-100万元的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引进对象在镇江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可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享受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50%、全额契税补贴的优惠政策。

对引进对象的配偶积极做好就业推荐工作;子女不论户籍,优先、就近安排入学;符合条件引进对象的父母在镇养老,可享受每户每月2小时免费上门服务,或享受200元至2000元养老机构入住补贴;引进对象在我市指定体育场所办理健身年卡,可享受5-8折或全额优惠;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可享受免费体检、健康管理、特殊医疗补充保险等医疗健康服务;教育名家可免费游览全市主要旅游景点。

引进对象具备拔尖人才称号的,经审核后纳入镇江市教育系统相应拔尖人才梯队管理,每年根据考核结果发放拔尖人才津贴。引进对象优先入选我市人才培养“169工程”。培养期内考核优秀的享受5000元至3万元的图书资料补贴;通过人才项目评审的,享受2万元至10万元的项目资助。 (唐守伦 古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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