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云南磊鑫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资产处置(清退)公告
(第3号)
为继续妥善做好云南磊鑫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资产处置工作,经涉案资产处置(清退)工作领导小组12月07日研究,决定从1月1日起对涉案资产处置(清退)工作联系人和联系地址作如下调整。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现联系人和联系地址
联 系 人:李艳佳
原标题:《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关于云南磊鑫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涉案资产处置(清退)公告 (第3号)》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关于云南磊鑫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涉案资产处置(清退)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