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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政策」关于辖区内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险和妇女两癌保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0-25 0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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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政策」关于辖区内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险和妇女两癌保险工作的通知

辖区居民: 为切实提高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风险抵御能力,保障计划生育家庭正常生活生产秩序。自10月8日起,仓后街社区将继续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险和妇女两癌保险工作,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参保内容: 1.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年龄在1-65周岁以内的家庭成员身体健康者均可参保。计划生育家庭每户每年交费100元,投保一份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全家(2--6人)可以获得总额135000元保险保障。其中:全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总额为120000元,每位家庭成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120000元÷参加本保险的家庭成员人数;全家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金15000元,每位家庭成员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金,同样由家庭成员均分,保险期限一年。 2.妇女两癌保险 辖区内18至65周岁、身体健康育龄妇女均可参保,每人每份30元,保额为10000元,最少两份,最多购买5份。 二、保险期限: 保险年限为一年,每年可续保。 三、办理方式: 参保人员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到仓后街社区服务大厅卫健办窗口办理。 四、办理地点: 仓后街社区服务大厅(新世纪花园16号楼) 五、办理时间: 10月8日--11月30日 六、咨询电话: 2812872 仓后街社区 10月8日

监制:王 丽 审核:付艳丽 编辑:田书臣

【来源:肃州区仓后街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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