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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 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网上进货

时间:2020-12-10 03:3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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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 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网上进货

浙江义乌,朱彬在银行存入400万定期,1年后到期取钱,却被柜员告知,他的存单是伪造的。朱彬大吃一惊,经仔细核对,存单确为伪造,该笔资金已被挥霍,朱彬要求银行赔偿400万本息被拒,多次协商无果后,双方对簿公堂!法院会如何判决?

朱彬(化名)是位生意人,曾投资过餐饮、零售等行业,最终选择在小商品上深耕,经多年奋斗积蓄颇丰,但近几年由于特殊原因,生意不大景气,尤其是货物出口更是遭遇难关。

几名合伙人为此焦头烂额,相互间也产生分歧,有人觉得应继续经营,熬过难关之后,前途更加光明,朱彬却有不同意见,最终他选择将股份全部转给别人,共收回资金400多万。

朱彬觉得经济不景气,猛然多出一大笔钱,他也不想胡乱投资,反复思考后觉得,钱还是放在银行最安全,存个定期还能拿笔利息。

多次比较后,朱彬选择了一家存款行,离他所住小区很近,利息相比其他银行,也要更高一些,于是朱彬将400万现金,全部带到该银行,并在柜台办理业务。

接待他的柜员是刘丽(化名),长相甜美、能说会道、业务熟练,朱彬表明来意后,对方很快清点完现金,并为他出具了一张400万的定期存单,约定存款期限1年,利息为3.3%。

拿到存单后,朱彬核对了一下基本信息,金额、年限和利率均无误,出于信任他没有细看其他,当天就拿着存单回家,锁进保险柜里妥善保管。

时光飞逝,1年时间很快过去,此时朱彬感觉经济好转,400万存款也已经到期,他决定去银行取钱,开始自己的新一轮投资计划。

可万万没想到,当朱彬拿着存单到柜台取钱时,柜员却告诉他,这张存单是伪造的。

朱彬大吃一惊,认为柜员搞错了,要求对方再次查询,柜员反复确认后,有点不耐烦的告诉他,存单确实是假的,朱彬抓破脑袋都想不到,存单为何会是假的。

一年前,就在这家银行,他存入400万后,办理的这张定期存单,刘丽亲手交给他时,他也仔细核对过,之后小心翼翼的在保险柜中锁了1年。

保险柜的密码,只有他一人知道,没人知道存单在里面,家中也没有任何失窃迹象,按理说这张存单,中途没有经过任何人的手,不可能被人掉包。

思来想去,朱彬觉得,问题应该出在存款行,于是和柜员反复理论,而柜员见朱彬纠缠不休,以为他是想诈骗或借机生事,果断选择报警。

民警很快赶到现场,对双方询问后,认为朱彬不会无缘无故拿假存单来取钱,于是找到刘丽了解情况,并把她列为重点怀疑对象。

通过查看监控,1年前,朱彬确实在该行存入了400万,办理业务的正是刘丽,面对警方重点调查,事情真相很快水落石出。

原来,朱彬的假存单,是银行内部人员监守自盗!

该行的会计主管李波(化名),和当时办理业务的刘丽,两人合谋犯下此案,他们在给朱彬办理存款的过程中,私自将400万存入他人账户,然后将假存单从柜台窗口交给朱彬,这400万很快被两人挥霍一空。

显然,李波和刘丽构成犯罪,涉嫌有两个罪名,两人合谋伪造巨额假存单,并将朱彬400万财产转移走,属于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构成盗窃罪。

根据《刑法》第264条,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的,应处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同时,两人还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根据《刑法》第187条,数额特别巨大的,应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50万罚金。

两人因为证据确凿,很快被判处刑罚,但不法分子虽落网,朱彬的钱却无法要回,为此他多次向银行索要400万本金和13.2万利息。

但银行认为,两名员工属于犯罪,这完全是他们的个人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朱彬的损失和银行无关;并且朱彬的400万,银行并未实际收到,因此双方没有储蓄合同关系。

那么,朱彬能否向银行要回400万存款本息?

1.首先,李波、刘丽的行为,和银行密切相关。

虽然两人并非职务行为,但作为银行员工,利用客户信任和工作便利监守自盗,银行至少存在失管失察责任,也就是说银行具有过错,需要为此付出代价。

2.其次,朱彬本身并无过错。

朱彬拿到存单后,仔细核对过基本信息,确认金额、期限、利息无误后,才将存单取走,已经尽到审慎义务,作为普通公民,不具有识别存单真伪的能力,因此朱彬无需担责。

3.朱彬和银行间成立合同关系。

朱彬出于信任,将400万存入银行,员工收到款项后却私自截留,朱彬在双方订立合同过程中,完全履行了自身义务,银行没有收到款,是他自身过错导致。

因此,朱彬和银行之间,成立储蓄合同关系,朱彬足额存款后,银行应到期还本付息。

综上3点理由,朱彬无过错,而银行有过错,法院审理后判决,银行应支付朱彬413.2万本息,并继续按3.3%的年利息支付到实际给付之日止。

不过,银行在赔偿朱彬损失后,可以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向李波和刘丽追偿。

工作人员监守自盗,储户400万不翼而飞,银行却毫无察觉,你认为银行是否该为此担责?#在头条看见彼此# #普法行动#

【一辆警车里塞满泡沫废品?原来有这样的故事】#身边暖警##最美浙警# 民警将一捆捆泡沫废品搬上警车,塞得满满当当,这是怎么回事?#妈妈仅看外孙一眼继续等待分娩女儿# @金华公安

近日,义乌市公安局稠城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求助,有一位老太太行色匆匆可能迷了路。

值班民警骆光俊赶到现场,和老人一番交流,了解到吴老太拉着一车泡沫准备送往5公里外的废品回收站。半路小推车发生故障,吴老太便步行前往,可没想到回收站还未开业。

而此时快到傍晚6点,运回家还要花费不少时间。入夜后看不清路,气温也将下降,吴老太急忙往回赶。

考虑到老人已近90岁高龄,民警当即决定送其回家,驱车前往寄存废品的店铺,和同事将泡沫废品一捆捆搬到车内。搀扶着老人上车后,警车载着吴老太和一车的泡沫箱来到她所居住的小区,吴老太一路上连声道谢:“谢谢你们小伙子,不然我都不知道怎么办了”

安全送达目的地后,大家又帮忙把泡沫废品搬下车,这才放心离去。

帮助吴老太的视频发布后,网友纷纷为民警的暖心服务点赞!暖心为民、细心服务!为你们点赞!

浙江义乌,一男一女相亲,在一家私房菜馆,女子点了五个菜,花费284元。一小时后结束,男子给女方发信息,女方回复得很慢,态度冷淡,男子提出aa这顿饭,女子觉得他很“下头”,拉黑了他。

义乌的陈先生今年27岁,还没谈过恋爱,由于朋友圈比较小,他想通过相亲的方式找一个女友,就花了9888元,跟义乌欢喜红娘婚恋公司签了一份合同。

合同规定:在三个月内见面四个女生。

陈先生也提出要求,女方价值观一定要符合,不能太挥霍,该花的花该省的省,有存前意识。

唐女士是婚恋公司介绍的第.一个女生,两人约定在一家私房菜见面。令陈先生没有想到的是,唐女士不是一个人来的,还带了她的闺蜜。

三人共点了五个菜,花费284元。沟通过程比较平淡,聊聊家常,一小时后唐女士就回公司上班了。

下午陈先生主动发信息问唐女士感受,女方也回了,但他总觉得女方对他态度不冷不热,信息回复消息也不及时,第二天他主动联系女方,没聊两句,女子又消失了。

他似乎觉察到什么,觉得两人不合适,就提出A掉昨天那顿饭。

唐女士没有回他,默默把他删了。

陈先生认为婚恋公司没有认真给他匹配,导致这次相亲失败,要求退费。他要求女方不能太浪费,婚恋公司并不是按照他的要求匹配的,唐女士点了284元的菜,还有一大半没有吃,浪费掉了。

唐女士却认为陈先生比较下头。

蕞后婚恋公司根据合同退还陈先生55%的费用。

我查了一下“下头”的意思,是网络流行语,有扫兴,破.坏已有气氛,泼冷水的意思,因为某种原因令人被浇灭热情,从沉迷、享受的状态迅速走出。

那么是不是可以认为唐女士是享受“男方主动追求”,而“自己爱搭不理”“吊着对方”的状态。很明显这两人不在一个段位。而陈先生提出A掉这顿饭,让她不能接受,觉得陈先生破.坏了自己享受的状态。

陈先生没有谈过恋爱,请女生吃一顿280元的饭,还坚持AA,从这点来看,他不懂得怎么和女生相处。从两人的聊天记录看,他也不怎么会和女生聊天。

表面上看他太小气,太节约,实际上是不懂女生的心思。三个人点五个菜说多不多,说少不少,都吃得干.干净净,女生面子上也挂不住。

话说回来,既然男生提出了AA,女生也带了闺蜜,就应该立马转账给对方,而不是拉黑了事。

一顿饭284元多不多,这个确实要看能挣多少了,挣得多,就是家常便饭;挣得少,就有些浪费了。

我想陈先生既然能花9888买相亲套餐,条件应该也不差,不会拿不出这284。

让陈先生不能接受的应该不是这顿饭,而是女方的态度。相亲是两个人的事情,女方却带了自己闺蜜,这让他觉得女方不认真,好像来玩玩似的。女方对他不冷不热,甚至不回信息,让他觉得对方是没有看上自己,相亲失败了。或许是出于自尊心,他要求A掉这顿饭。

陈先生这种性格适合相亲,直奔结婚那种。但他找婚恋公司介绍,就有点不靠谱了,他应该找知根知底的亲戚朋友介绍,或许比较好。

众所周知,很多婚恋公司就是婚托,骗子公司,这在网络上报道的就有很多。

9888元,三个月见面四个女生,这个价格算是比较高的了。花费多,不一定就有高品质的服务,谁也不敢保证,婚恋公司会不会找托。有网友说自己朋友就做过婚恋公司的“托”,不仅有饭吃,有工资拿,还能钓凯子。所以找婚恋公司是不靠谱的。

各位网友,你觉得是男的太抠,还是女的有问题。

#义乌头条# #相亲交友#

还是大义乌好

​到处都是奔跑者

​6平方公里的湖,除了几个爷爷奶奶

没了

真的浪费纳税人的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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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小看义乌百货小店,昨天晚上去附近的义乌百货小店买了一小卷胶带纸,售价2元。

在店里面,我还随便走动了一下,真是百货店,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买不到,锅碗瓢盆的啥都有,看到一个碗大的小铁碟子,售价16元。

后面我又想了想,小时候买这样一小卷胶带纸就5毛钱,最多花1元就可以买到,但是义乌百货店里面是翻倍的,这让我感到他们的利润空间还是很大的,难怪全国各地都有义乌百货店。

最早知道义乌人是因为看了电视剧《鸡毛飞上天》,被他们的商业头脑所折服,厉害!

重磅,义乌第二CBD又有3宗商业商务用地成功出让啦,新CBD开启新征程,着就是义乌速度,引领浙中,浙中的老大哥!#浙江义乌头条# #世界义乌#

金华与乌伤都是地名,地名不可能重叠使用。 如果金华市(以前是婺州)在秦朝时候就是乌伤县啊!义乌古称乌伤,是说义乌地域在古代曾经叫乌伤(地名)。 不是义乌县就是乌伤县。差一个“县”字,就是二回事,去问问初中语文老师,就能给出文字含义解释。//@jmnnm:强词夺理发挥到极致,为什么金华不敢说古称乌伤

远眺孤独的山峰

最近有义乌网友与本人对话,在评论区表达义乌人没有人说自己义乌是这个国那个王的。真想这位网友能够看到这篇文章内提到的“国”与“王”的故事。 既然写到这里了,顺便纠正二点义乌人不喜欢看到的谬论: 1、文章说2300年左右(乌伤县设置初),金华市区(县)还是一片沼泽。 想不到义乌人在经济方面能够做到“无中生有”奇迹,受到赞美。个别义乌网友想在地理方面也“无中生有”一鸣惊人吗? 2、说乌伤县是浙中地区的母县,是因为秦朝设置乌伤县管辖范围就是浙中地区。 乌伤县据说县“衙门”驻现今稠城,在史志中出现“义乌古称乌伤”。如果有点历史、文化与行政知识的网友都知道,义乌与乌伤都是地名,地名不是行政管辖区域范围。 义乌古称乌伤,绝不是乌伤县(行政管辖范围)传递给义乌县了。例如现在婺城叫金华,并不是婺城区是金华市。婺城与金华是地名,“区”与“市”是行政区域。 到距今1800年左右,朝廷设置“东阳郡”,领长山县、乌伤县、……等近十县,郡治(驻址)“长山”。1800年前候的乌伤县管辖范围已经与现在义乌市范围差不多了。 距今1400年,朝廷将稠州地盘命名“义乌县”,受辖于“婺州”。 请问,秦朝的乌伤县与1400年前的乌伤县管辖区域还一样大吗?它周边临县与现在差不多了。这时的乌伤县已经不是浙中母县了。 秦朝的乌伤县是浙中母县,不等于西汉后还是浙中母县。更晚出现的义乌县更不可能是浙中母县。 古时有一农家三个儿子,老大老二先后分家自立门户,双亲亡故后老房留给小儿子,能说小儿子就是这个家族长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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