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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7月6日永安城区幼儿园开始报名

时间:2022-11-11 07: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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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7月6日永安城区幼儿园开始报名

永安的家长们注意了

永安市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出来了

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事关您孩子的教育

一、 招生原则

坚持公益普惠、政府主导、地方负责和教育主管、多方协作的原则,坚持招生公平、机会均等的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免试入园、便民服务的原则,做到规范招生、规范收费、规范管理,特别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安全稳定、顺利进行。

二、 招生年龄

三是上传材料:家长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登录“幼儿新生园报名”系统,根据提示按要求如实、完整填报报名信息和上传相关材料。

(2)现场报名

一是报名对象:我市驻永部队、客商、高层次人才等政策性照顾对象;房产或户籍等情况复杂的及个别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操作的对象。

二是现场报名时间:7月9日-7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三是报名地点:实验幼儿园、机关幼儿园、燕南中心幼儿园、燕东中心幼儿园。

2. 摇号方式:电脑派位

鉴于今年疫情特殊情况,电脑派位现场不对外开放。在网上报名名单公示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工作人员及家长代表等相关人员现场监督下,采取现场录播的方式给予公开。按园所顺序依次进行电脑派位(实验幼儿园→燕南中心幼儿园→机关幼儿园→燕东中心幼儿园)并当场公布预录取结果。

(1)电脑派位时间:7月18日上午9:00

(2)地点:永安市巴溪湾小学多媒体室。

3. 材料审核:

由幼儿园招生工作人员到公安局、房管局等部门,对摇号产生的预录取对象的基本信息进行核实。即先进行摇号,再对预录取对象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即可正式录取,若出现材料不符合的,则按摇出的顺序号依次进行递补和材料审核,最终确定正式录取对象。正式录取名单届时将通过“幼儿新生入园报名”系统和教育局一楼大厅大屏幕进行公布。

4. 录取办法:

适龄幼儿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符合以下ABC类条件之一的方可参加招生报名与录取(具体说明见附件3):

A类:具有本市城区房产的对象(产权共有的除外);

B类:具有本市城区户籍的对象;

C类: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在本市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指与本市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2)在本市城区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工社会保险,截止报名时间须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至报名截止时间仍在参保;

(3)父(母)在本市城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持有有效居住证且持有时间已满一年及以上。

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经材料审核无疑义的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采取摇号的方式录取。

5. 招生计划数:共计805名

实幼245名、机幼210名,燕南210名,燕东140名。

6. 其它事项:

(1)新生注册时间:9月1日

(2)招生咨询电话:

实验幼儿园:0598-3833611、0598-3800176;

机关幼儿园:0598-3617892、0598-3609189;

燕南中心幼儿园:0598-3853236、0598-3852506;

燕东中心幼儿园:0598-3633376。

(二) 乡镇中心幼儿园有关招生

由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随带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等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的招生时间到辖区幼儿园免试入园(具体招生方案由乡镇中心园经所在乡镇政府研究同意后报教育局备案)。

招生时间:7月9日-10日

(三) 民办、厂矿、部门办和农村幼儿园有关招生

由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随带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等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的招生时间到辖区的民办、厂矿、部门办和农村幼儿园免试入园。

招生时间:7月9日-10日

附件:

1.永安市秋季幼儿园小班招生指导性计划表

2.永安市秋季幼儿入园报名登记表

3.永安市城区公办幼儿园入园资格审核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意见》中“城区”范围仅限于:燕东街道忠义、仙泉、东门、林业新村、新桥洋、双桥、龙翔社区居委会和东郊、新桥行政村;燕南街道太平、巴溪湾、南塔、龙岭、建南、益民、五四、马鞍、将军山社区居委会和南郊、茅坪行政村;燕西街道中山、新安、大溪、北塔、东坡社区居委会和桥西、下渡行政村;燕北街道江滨、后溪洋、黄山、红山社区居委会和西营行政村。

2. 入园报名以适龄幼儿户籍、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固定居住地(房屋产权及户籍证明)为依据,需提供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参与报名。

3. 截止报名时间,适龄幼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须在房管局登记备案,有关房屋产权证明指以下四种材料之一:房产证;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税收发票;购房合同及购房首付税收发票、银行按揭贷款合同;司法部门出具确认房屋产权的法律生效文书。商业用店面、未经房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房产协议、未经司法部门审核备案的文书等不作为房产依据参与报名。

4. 属以下几种情况的,适龄幼儿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须具有本市城区户籍:

(1)适龄幼儿父(母)在本市城区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并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的;

(2)适龄幼儿父(母)在本市城区无单独房产,但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他人共有房产的;

5. 适龄幼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城区的房屋产权因城建规划等原因拆迁的,须持政府拆迁办等相关证明材料参与报名。

6. 幼儿父母离异的,以法院(或其他法定部门)出具的判决(调解)书为依据,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及幼儿户籍证明参与报名;幼儿父母已故或丧失监护能力的,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及幼儿户籍证明参与报名。

7. 12月9日之后购买的房产,其房屋建筑面积须达50平方米以上(含50平方米)。

8. 到房管局档案室开具证明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父母离异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或判决书。

9. 房产证抵押给银行需复印房产证的:

3月31日及之前抵押的,到房管局复印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4月1日起抵押的,到银行复印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

10. 客商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根据《永安市客商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优惠政策(试行)》(永委办〔〕44号)文件精神,可根据家长意愿就近选择就读园所,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到幼儿园现场进行报名(请自行下载文件中附件2的入学申请表,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再到幼儿园现场报名)。

11. 驻永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可根据其家长意愿就近选择就读园所,由所在部队出具证明,提供家长军官证或士兵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户口簿到幼儿园现场进行报名。

12. 符合城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幼儿,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内携带扶贫手册、低保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户口簿到幼儿园报名,根据就近原则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到城区公办幼儿园入学。

13. 实验幼儿园、机关幼儿园、燕南中心幼儿园、燕东中心幼儿园不得重复报名,提供的资审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并作为失信家长登记在案;正式录取名单公布后因各种原因不去的,视为主动放弃,不再递补。

以上材料,到幼儿园现场报名的,均需提供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

本招生工作意见最终解释权归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举报电话:0598-3617825、0598-3613736。

来源:永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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