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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绩溪:“网恋”一年 “女友”竟是男儿身

时间:2021-05-25 11: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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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绩溪:“网恋”一年 “女友”竟是男儿身

随着各类社交软件的增多,催生了不少交友平台,很多年轻人热衷于这样的交友方式,家住安徽省绩溪县的章某也不例外。原以为一场一见钟情的网络情缘,没想到却一步步掉入了诈骗陷阱。

现年20岁的男子杨某,自9月开始,将自己的微信性别设置成女性,并自称“李媛”。一天,“李媛”通过微信“摇一摇”功能添加章某为微信好友,“她”声称自己是一名大学毕业生,学金融的,目前经营一家服装店。通过进一步了解,“李媛”提出要做章某的女朋友,很快,二人在网上确定了“恋爱”关系,在微信中聊的火热。一时间章某觉得自己找到了真爱,此后,两人便通过手机诉说衷肠,袒露彼此的爱意。

为隐瞒自己男性的事实,杨某指使当时尚未成年的女朋友李某与章某微信语音、视频聊天,电话通话。9月5日开始,杨某以恋爱关系为基础,多次以父亲生病、做生意亏钱、出差等需要用钱为由,向章某索要钱款,用于与女友李某的日常开销。截至7月1日,杨、李共计骗取章某钱款人民币37659元,其中9115元系李某成年后所骗得。案发后,该款已发还被害人章某。

绩溪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恋爱”为名,骗取他人人民币37659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共同犯罪中,杨某是主犯;李某是从犯,李某实施部分犯罪时尚未成年,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案发后,二人主动投案,并退出了全部违法所得。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作案工具手机一部予以没收。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肖泳

编辑:孙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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