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大保高速路大队在交通违法整治过程中查获一无证男子,民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给予该男子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4000元的处罚。
1月12日,大保高速路交警大队民警在太邑公安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执勤时发现,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的驾驶人兰某某出示的驾驶证的字体、印章颜色都与正常的驾驶证有较大差异,民警初步判断这是一本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随后,民警询问该驾驶人了解情况,同时通过公安交警移动警务系统作进一步核查。
经查询,交管系统内登记的驾驶人与现场男子体貌特征、年龄有较大差异,且此驾驶证的档案号与查询出的驾驶证信息不符。而更让人惊讶的是,经查询该驾驶人的身份信息,发现驾驶人兰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兰某某对其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和无证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两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随后,民警依法将驾驶人兰某某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收缴,将其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暂扣,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给予兰某某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4000元的处罚。
目前,兰某某已被送至大理市拘留所执行拘留。
通讯员:张汉斌 杨倩 编稿:杨正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