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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中院执行局使用无人机航拍助力解决案件纠纷

时间:2022-03-12 00: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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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中院执行局使用无人机航拍助力解决案件纠纷

9月7日,梧州中院执行局在办理某执行案件时,出动无人机配合办案法官完成一起涉土地腾退类争议案件的现图场勘查工作。

本执行案件涉及的是藤县藤州镇潭东村某村民小组与藤县盛某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藤县人民法院对该案已作出生效判决,要求租赁到期的被执行人向申请人交还租赁的土地并负责清理场地,但被执行人藤县盛某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没有按期履行上述义务。藤县人民法院于7月28日对被执行人作出罚款10万元的决定。藤县盛某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不服处罚决定向梧州中院申请复议,主张其建设的厂房、办公楼与所租赁的土地同属一个整体,而且和该公司向其他村民小组租赁的土地难以分割,存在履行土地腾退义务困难情况。

因为本案执行内容中包含较大的土地山林面积及厂房,而且地上建筑物涉及多个不同村民小组地块,执行法官难以在水平地面上对地块范围进行勘验,对案件事实的认定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实际地形情况,执行法官及时与梧州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及网络辅助拍卖机构沟通,申请使用无人机从空中进行现场调查,以摸清现场情况。在使用无人机进行实地航拍后,执行法官对厂区内建筑物(构筑物)情况、堆放物的位置、数量及涉案地块范围进行了详细拍照勘验记录。随后,根据现场航拍图像资料,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进行了耐心的说明和释法工作,使被执行人理解其复议主张并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被执行人当场表达同意息诉并撤销复议申请。目前被执行人已依法将上述租赁的土地交还并清理场地完毕。

据了解,梧州中院执行局是目前梧州市两级法院首个将无人机航拍设备用于执行工作的部门。梧州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罗宗炳介绍说:“由于部分执行标的物所在地地形复杂,执行现场依靠现有的执法设施比如人员和指挥车无法进入。在情况了解不清、态势判断不明的情况下用高科技无人航拍器进入执行现场,勘察现场,可以排除危险情况,协助执行并大大提高执行效率”。

【来源:上饶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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