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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西峰公安集中整治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时间:2021-01-26 19: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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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西峰公安集中整治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9月5日上午,西峰公安分局在东湖公园西门广场组织召开烟花爆竹燃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市公安局副局长惠刚,西峰区副区长、西峰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肖建军出席大会并讲话,西峰区各街办社区、四门乡镇、区城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西峰公安分局分管领导及部分民警,辖区住宅小区物业、酒店、汽车销售、婚庆殡葬服务、烟花爆竹销售企业及零售店铺等特行场所法人共计500余人参加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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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通报了以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处罚情况,宣布了《关于全区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燃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及《从我做起,禁燃烟花爆竹倡议书》。

肖建军在讲话中要求:

一要深刻认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各乡镇街办、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对环境负责、对发展负责、对民生负责的高度,提高站位,迅速行动,把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二要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禁燃”工作的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短信平台、LED显示屏、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禁燃”的区域及违规违法燃放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要深入推进烟花爆竹燃放的集中整治。禁放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乡镇街办、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和勇于担当的精神,把“禁燃”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一抓到底,久久为功,以决战决胜的信心,动真碰硬、勇于担当,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努力实现规定区域“零燃放”的目标,为全区人民营造一个安定、安全、安心的社会环境。

惠刚就烟花爆竹燃放集中整治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认清形势、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要问题导向、综合治理,严厉查处烟花爆竹违法燃放行为;三要强化协作、密切联系,形成对违法燃放行为的强大整治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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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燃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自即日起禁止在西峰城区、彭原镇、温泉镇、后官寨镇、董志镇全部区域、任何时间燃放烟花爆竹,违者由公安机关根据《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法。

来源:平安西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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