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
宾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黎塘
开展“减量控大”工作。
然而在停车检查的过程中,
一辆多功能拖拉车突然加速冲关,
撞倒一名辅警
并拖行约100米后逃逸。
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很快肇事驾驶人就被抓获。
00:10
一起来看下怎么回事?
23日上午9时许,
宾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黎塘中队的辅警
在靠近黎塘氮肥厂路段
(国道358线1576km十200m)执勤。
在执勤过程中,
辅警李善恒对一辆多功能拖拉车
示意停车检查,
然而没想到的是发生了这样的一幕......
这辆拖拉车不仅不停车还加速冲卡,
导致该辅警当即右侧闪避不及,
被车撞倒在路中间后还被拖行约100米,
伤势较为严重,
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
00:15
肇事车辆在事故发生后快速逃逸,
其他执勤民警经过约20分钟的追赶拦截将司机抓获。
据了解,该驾驶人张某亮为王灵镇三择村人。
目前,事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23日12时,南宁市第九人民医院向辅警李善恒家属下发病危通知书。
不得不说,
这人胆子也太大了吧!
这种冲动的行为,
只会给自己带来应有的惩罚,
必然会受到法律的追究。
法律链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提示: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执行公务的警务辅助人员进行阻碍、辱骂的,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严肃追究。
交警提醒:作为机动车驾驶人,配合执勤交警依法检查是法定的义务,拒不配合的将承担相应行政处罚,采取暴力方式阻碍执法的,将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那么问题来了,
路遇交警设卡检查时,
到底怎么样做才是上上之选呢?
快速通关秘籍往下看!
1、正确理解
交警查车是其法定职责,当检查到您时,并不是有意针对,不要认为是他们挡住了您前行的道路,也不要认为他们只是罚款,根本就不是您想的那样,确保您一路平安才是关键。
2、心平气和
民警向您敬礼时,您完全可以将玻璃按下,朝民警点点头或者微笑一下,表示信号已经收到。这是印象得分,您懂的!
3、用语文明
有理不在声高,不要大声喧哗,小情绪可以有,但别显得太狂暴。千万别说“我爸是李刚”、“我上头有人”一类的语言,说这些话不是明智之举。
4、积极配合
把车停稳,拉起手刹,按要求提供驾驶证、行驶证或当年保险等。别躲躲闪闪的,让人家认为您有问题,这年头警察执法都是组团来的。
5、合理辩解
对于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一般都会给予口头警告教育或者现场开单处罚,但如果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吵大闹也是没有用的,确有正当合理的理由,民警会予以采纳的,总之“有话好好说”。
再次提醒广大市民,
生命无小事,
请遵守交规,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