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600字范文 > 青海一卫生院长在高速上拉扯客车方向盘:获刑3年并开除公职

青海一卫生院长在高速上拉扯客车方向盘:获刑3年并开除公职

时间:2024-02-13 11:16:00

相关推荐

青海一卫生院长在高速上拉扯客车方向盘:获刑3年并开除公职

9月10日,青海海东市公安局刊文披露,8月4日,时任海东市乐都区李家乡卫生院院长董某误以为自己坐错高速客运大巴。要求司机停车被拒后,董某在客车高速行驶状况下拉扯方向盘,后被车上其他乘客拉离。董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被开除公职。

海东市公安局消息称, 8月4日15时许,犯罪嫌疑人董某醉酒后乘坐由乐都至西宁的车牌号为青B50036的高速客运大巴车,当该车从乐都高速收费站驶入,向西宁方向行驶至高速海东市乐都区高店镇路段时,犯罪嫌疑人董某误以为该车为向外地行驶车辆,自己坐错车辆,遂要求该车驾驶员侯进军路边停车。该要求遭到驾驶员的拒绝后,犯罪嫌疑人董某遂抓住高速客运大巴车的方向盘进行拉扯,司机呼叫车上其他乘客将犯罪嫌疑人董某拉离,之后,车辆行驶至高速海东收费站后报警。

10月10日,犯罪嫌疑人董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经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由海东市公安局执行逮捕,同年10月30日,此案移送乐都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3月17日,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因董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因董某为乐都区李家乡卫生院院长,判处刑罚后已被乐都区纪委监察委依法依规开除公职。

海东市公安局指出,犯罪嫌疑人董某在客车高速行驶状况下,拉扯方向盘,危及乘客生命安全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案件侦办过程中,民警依法依规、程序合法。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