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上午,兴县公安局城警大队接到县城管行政综合执法局报警称,该局工作人员在依法对蔡家崖乡张家圪埚村某违法建筑拆除时,遭到了违建“户主”及其家人的阻挠,导致拆除工作无法进行。
大队民警迅速赶到事发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依法查明,7月以来,张家圪埚村村民刘某锋在违法修建时,县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依法对其下达了停工、拆除通知书。刘某锋拒绝执行,继续修建。
9月1日,县综合执法局依法决定对刘某峰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工作人员站到脚手架上准备进入拆除现场时,被刘某峰儿子刘某和妻子雷某连用身体强行堵拦,执法工作人员多次劝说未果。
刘某、雷某扬言“要拆就先把我们从这里推下去,我看谁敢上来”,以此挑衅城管工作人员执法长达2小时,造成现场约30名人员围观起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刘某、雷某的行为已涉嫌违法。
为维护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秩序、切实保障城市管理执法队员正常履职,同时也为了彰显法律权威、保障人民群众公共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兴县公安局城警大队依法决定对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人员刘某行政拘留七日。
目前,刘某已被送达临县拘留所执行拘留,相关违法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兴县警方提示: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脱贫攻坚工作不断深入。在城市化进程大潮中,部分城乡结合部村村民违法占地、私搭乱建、偷建抢建现象屡有发生,这反映了部分群众罔顾法律、失信寡德、心存侥幸,将个人利益置于集体利益之上的心态。刘某、雷某的行为阻碍了施工进度、破坏了城市形象、损害了法律尊严,侵蚀的是公共资源,损害了全县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
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任何无理取闹、恶意阻挠甚至以暴力方法妨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对于城建规划领域发生的妨害公务、暴力抗法等案件,公安机关将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起到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以此坚决遏制违法占地、私搭乱建歪风,切实维护好城市建设管理秩序,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兴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