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随着货运市场的繁荣
大货车交通运输频繁
因其特殊的车型和规格
加之部分车主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
非法改装
严重超限超载
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是制约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的一大“顽疾”
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群众反响强烈
近日,安顺高速交警巡逻至沪昆高速KM+300M处时,看见了惊人一幕!一辆拉满货物的重型货车从后面看“只见货物不见车”,高高垒起的货物被灰色塑料布遮住,行驶过程中摇摇晃晃,情况十分危险。发现该车后,高速交警立即通过鸣笛喊话的方式,引导该车靠边停在应急车道上,同时联系关岭路政对该车进行检查。
据了解,驾驶员孙某拖载货物从青岛出发,为了能多装货,孙某铤而走险,擅自改装车辆超限运输。
民警:
车是多长?
驾驶员孙某:
车长17米5。
民警:
这个车有多长?
驾驶员孙某:
这个就是3米!
民警:
啊?3米!这个车长到底有多长?
驾驶员孙某:
你说这车的长度?
民警:
对。
驾驶员孙某:
21米。
民警:
也就是说后面这个是你自己私下加装的是吗?
驾驶员孙某:
嗯,我挂上的。
随后,民警拿来了测量工具对该车进行实时测量。
民警:
现在我们来现场测量一下你这个车到底是多长,好不好?配合一下。这个位置,22米6对不对?超了几米了。
按照规定该车的长该是17.5米、宽3米、高4米,但交警现场测量下来的实际长度却是长22.6米、宽3.8米、高10.9米,数值远远超出了规定的范围。
民警:
你这个在路上行驶是非常有安全隐患的,有的车道是3米7,还有你旁边这些挤压出来的,像这个你后视镜能看见车位吗?从这儿过去看得见你前面的后视镜不?你看一下能不能看见?
驾驶员孙某:
看不见。
民警孙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孙某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高速交警依法对孙某处以罚款600元、记1分的处罚,并要求孙某联系货运公司对货物进行转运,并按规定拆除加装的支撑板。
货车本身就存在盲区大的问题,如果装载的货车超长超高,很容易遮挡后视镜视野,扩大盲区。货车超宽,很容易挤占其它车道,不仅会造成交通拥堵,还会在与它车会车时发生剐蹭,影响货运安全。货物高出车体,不但会导致车辆重心上移,更易诱发翻车事故。
在此我们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
切勿贪图多运货而私自改装货车!
版权归《法治安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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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安顺
记 者:吴倩
通讯员:王松
编 辑:田祺琪
审 核:刘朝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