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区烟花爆竹禁燃令已实施多年,但仍有人为牟利,心存侥幸违规售卖烟花爆竹,近日,枫溪区一名男子,就因非法售卖烟花爆竹被警方查处,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
24日晚上,市公安机关在全市开展社会治安统一清査行动,当民警巡查至枫溪区槐山岗村一杂货店时,发现店主蔡某生有非法贩卖烟花爆竹的行为,随即进行查处。
如意派出所民警
现场査获烟花爆竹一批,将其蔡某生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蔡某生对其在店内买卖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潮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湘桥区、枫溪区行政区域内,除了磷溪、官塘、铁铺镇外,禁止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蔡某生的行为已构成非法销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蔡某生处以行政拘留5日。
违法人员 蔡某生
鞭炮是在存到现在的,当时是在凤塘一家烟花专卖店买的,去年听说不能卖,我就收起来了。今年还没有拿出来卖,放在店里,有个小朋友问有没有卖,我就卖给他几盒。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注意这些,以后不做这种事了。
公安机关表示,接下来将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售卖、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警方提醒:为了生命财产安全,禁止市民在城区非法贩卖、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严惩;市民如果发现周边有非法贩卖、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进行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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