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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公安局打掉一未成年人跨区域流窜盗窃犯罪团伙

时间:2018-12-29 22: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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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公安局打掉一未成年人跨区域流窜盗窃犯罪团伙

每日甘肃网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刘东亮)近日,8名以未成年人为主的盗窃犯罪团伙,流窜三地对商铺实施盗窃行为,案发两天后被秦安公安抓获。

7月2日10时许,秦安县莲花镇手机店主冯某某报案称其手机店铺大门被撬,店内5部价值1万余元的手机被盗。

接警后,秦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工作。通过调取周边视频监控发现,7月2日2时许,有4名男性青年在手机店盗窃作案后,驾驶一辆车牌为甘L的面包车逃离。经警方核查嫌疑人所驾乘车辆系7月2日凌晨在庄浪县被盗车辆,在对该车行车轨迹进行分析后,发现该车于7月2日由庄浪方向进入秦安县莲花镇境内,盗窃作案后,在秦安县城进行短暂逗留,于7月3日凌晨进入秦州区后再未产生轨迹。之后通过失主提供的被盗手机信息,警方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确定了一名叫张某的庄浪籍前科人员曾使用过其中被盗的某一手机,7月3日18时许,民警在秦州区一旅社内将张某等8人抓获。

经询问,犯罪嫌疑人张某(男,17岁)、马某某(男,16岁)、刘某某(男,13岁)、慕某(男,15岁)、王某(男,14岁)、何某(男,14岁)、刘某(男,17岁)、宋某某(男,18岁)8人于7月2日凌晨1时许在庄浪县城盗窃一辆价值4万余元的面包车,凌晨2时许驾驶该车窜至秦安县莲花镇一手机店盗窃5部价值1万余元的手机。之后8人又驾驶该车窜至秦安县城,7月3日凌晨1时许在秦安县兴国镇某小区一铺面盗窃时被店主发现后逃离,之后8人驾车窜至秦州区,其间出售盗窃手机一部,将被盗面包车遗弃于秦州区太京镇平峪沟内。

目前,4名已满刑事责任年龄的犯罪嫌疑人已被秦安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另外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1名犯罪嫌疑人因作案时未满十四周岁,责令其家长严加管教,被盗汽车、被盗手机全部追回发还受害人,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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