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成都市郫都区纪委监委官网消息,今日,成都市郫都区纪委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1. 金稻公司原总经理陈林形式履责问题。10月,陈林作为金稻公司时任总经理,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在金稻公司拟与某公司合作经营大米购销业务时,购销业务部调研后建议不签订合同或者减少购进数量,并向其报送了书面报告,但陈林置之不理且未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导致公司签订该合同,经营决策出现重大失误,给国家财产造成流失隐患。1月,陈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红光街道党政办副主任黄元强履职不力问题。2月,黄元强在审核村社小组长补助名单过程中,履职流于形式,未严格把关,导致虚报冒领补助资金59800元。3月,黄元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冒领资金已全部追回。
3. 花园街道白鸽村原主任高建昌履职不到位问题。,高建昌在负责本村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履职不到位,对项目的施工和造价结算监管不力,审核不严。经审计部门审计,审减金额共计150000元,对承建方在工程结算上的虚报问题失职失察。5月,高建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