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茂利 北京报道
9月27日晚,一汽轿车(000800.SZ)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中国经营报》记者从公告了解到,近日,一汽轿车收到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一汽轿车资产重组和配套融资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552 号)。
该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公司(一汽轿车)本次资产重组和配套融资的总体方案。若公司拟根据方案中的调价机制调整资产重组发行价格,在书面报告国务院国资委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资产重组和配套融资完成后,相关资产注入方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证券账户应标注“SS”标识。
不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须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一汽轿车此前发布的公告称:“一汽轿车将拥有的除财务公司、鑫安保险之股权及部分保留资产以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转入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后,将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为置出资产,与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100%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
置入资产一汽解放100%股权作价270.09亿元,置出资产交易作价50.88亿元,差额为219.21亿元,由一汽轿车分别以现金及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此外,本次重组将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35亿元。
据悉,此次资产置换的目的主要是希望通过盘活存量创造增量,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打造商用车上市平台,实现业务跨越式发展。在完成交易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也将变更为商用车整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编辑:张硕 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