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3月27日第五届遵义市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陈平国同志任习水土城红色文化旅游创新区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苏方涛同志不再担任习水土城红色文化旅游创新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何 波同志任贵州娄山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蹇忠玉同志任道真上玉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传伦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毕荣东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新蒲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金 风同志任遵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派驻遵义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保留正县级),不再担任遵义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市中小企业局)局长,遵义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牟明学同志任遵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派驻遵义交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正县长级);
彭义江同志任遵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派驻遵义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正县长级),不再担任贵州娄山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余兴和同志任遵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派驻遵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保留正县级干部待遇);
徐德声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向 波同志任遵义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市中小企业局)局长(保留正县长级),遵义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副主任(兼),不再担任遵义市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职务;
罗 欣同志任遵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李大清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恒超同志不再担任遵义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吴小波同志任遵义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不再担任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经济师职务;
刘 键同志挂职任贵州新蒲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遵义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时间至12月,挂职期满所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薛江春同志挂职任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挂职时间2年,挂职期满所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铜仁市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周登波、龙新林、苏天前、罗洪祥、田琼铜仁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徐剑铜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小平贵州省九龙洞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处长职务。
免去高志伟铜仁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职务。
张春阳任铜仁市广播电视台总编辑;
田琼任铜仁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局长;
杨婧任铜仁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范国民任铜仁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彭钟亮任铜仁市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陈艳华任铜仁市投资促进局驻广州招商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孙凯任铜仁市投资促进局驻长沙招商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徐剑任铜仁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驻上海招商引资办公室,驻苏州办事处,驻苏州招商引资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小平任铜仁市人民政府驻贵阳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云风任铜仁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田阿涛任铜仁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驻上海招商引资办公室,驻苏州办事处,驻苏州招商引资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石健任铜仁市人民政府驻贵阳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