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闻网讯 今年8月,南昌市财政局下达市级特色小镇建设补助资金4000万元,按照500万元/个的补助标准,对罗亭镇、梅岭镇、太平镇、幽兰镇、石鼻镇、三里乡、象山镇以及恒湖垦殖场等8个被评为“度南昌市特色小镇”的乡镇(场)进行了补助。
据了解,为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市财政局会同市级主管部门就特色小镇建设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今年7月,市财政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南昌市高质量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市级特色小镇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资金使用范围和相关工作要求,使特色小镇建设有章可循。
此外,市财政局在下达特色小镇建设补助资金的同时,鼓励县(区)自筹配套,强化资金投入,将县(区)配套资金作为特色小镇评选的一项重要指标,并对特色小镇财政资金使用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各县(区)加强项目监管,按照“不重复建设”的原则,对其特色小镇建设资金已予以支持的项目不重复补助。(南昌日报记者涂佳 艾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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