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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6年 宜昌东站片区规划调整 新增居住用地和公共设施

时间:2023-12-05 14: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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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6年 宜昌东站片区规划调整 新增居住用地和公共设施

2月,《宜昌新区东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获宜昌市政府批复。

12月3日,为了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品质,进一步促进东站片区商贸经济繁荣发展,伍家岗区人民政府函请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对东站片区城东大道—同强路—红卫横路(规划)-东站路围合范围内的用地进行控规调整。

12月25日,宜昌市规划委员会对B-WJ0902管理单元部分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进行研究,同意启动控规调整。

4月8日,伍家岗区编制的《宜昌市东站片区B-WJ0902管理单元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通过了专家评审。

4月28日,宜昌市对4月8日通过专家评审的控规进行全民公示。

本次调整地块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城东大道与东站路交汇处西南侧,东侧毗邻拟建的“城市客厅”项目,西侧毗邻在建的“万豪中心”项目。南侧毗邻已建的共强村安置小区,北侧毗邻已建的宜昌汽车客运中心站。

调整地块位于B-WJ0902管理单元,该管理单元范围为城东大道—同强路—东站路围合的区域,该管理单元面积为37.8公顷。即B-WJ0902管理单元中的B-WJ090201、B-WJ090202、B-WJ090203、B-WJ090204、 B-WJ090205共5个地块,调整地块总用地面积为9.14公顷(约137亩)。

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一)用地调整情况

对原控规中DZ-Ⅱ-15地块的用地范围及位置进行调整,将平行于同强路设置的社会停车场用地调整为垂直于同强路、沿规划的红卫横路设置,用地面积保持1.20公顷不变,用地性质保持社会停车场用地(S42)不变,地块编号更新为B-WJ090203。

将原控规中DZ-Ⅱ-16地块西侧3.08公顷用地的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B1)调整为商业与商务用地(B1/B2),地块编号更新为B-WJ090202;将DZ-Ⅱ-16地块东南侧3.94公顷用地的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B1)调整为居住用地(R2),地块编号调整为B-WJ090204。

原控规中DZ-Ⅱ-14地块、DZ-Ⅱ-17地块的用地性质、用地布局和用地面积均保持不变,地块编号分别更新为B-WJ090201、B-WJ090205。

(二)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

B-WJ090202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与商务用地(B1/B2),容积率保持原控规不大于4.5不变,建筑密度由不大于30%调整为不大于60%,绿地率由不小于20%调整为不小于10%,建筑限高由200米调整为100米。

B-WJ090203地块用地性质为社会停车场用地(S42),绿地率由不小于20%调整为不作限定。

B-WJ090204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R2),容积率为不大于3.1,建筑密度为不大于22%,绿地率为不小于30%,建筑限高为80米。

B-WJ090201地块、B-WJ090205地块用地性质均为公园绿地(G1),取消地块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和建筑限高指标。

(三)机动车交通出入口设置方位调整情况

1. 基于调整后的商业与商务用地布局,在城东大道辅道(同强路-东站路段)和红卫横路(同强路-东站路段)之间设置一条南北向宽度为9米的开放性公共通道,该通道连接城东大道辅道一侧的机动车交通出入口控制为单向通行只出不进。

2.基于社会停车场用地布局的调整,在同强路上增设1处机动车交通出入口,并微调在红卫横路上设置的机动车交通出入口的位置。

3.基于居住用地的布局,取消原控规在东站路上设置的机动车交通出入口,调整为在红卫横路上设置。

(四)主要公共服务设施调整情况

1、本次调整将原控规中平行于同强路设置的社会公共停车场调整至垂直于同强路、平行于规划城市支路红卫横路布置,以减少对城市交通的干扰,有利于控规城市设计中平行于城东大道方向视线通廊的形成。调整后B-WJ090203地块设置社会公共停车场,用地面积保持原控规不变。

2、根据本次调整范围所在区域的功能定位和现状情况,考虑在商业与商务用地地块内增设一处公共厕所。

3、本次调整范围周边已建、在建及拟建的公共服务设施有3处幼儿园(共计36班)、2处建筑面积共计不小于4520平方米的菜市场、2处建筑面积共计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居委会(含社区服务中心)、2处建筑面积共计不小于4400平方米的社区文化活动站、2处建筑面积共计不少于580平方米的社区卫生服务站、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平方米的托老所等,均可服务到本次调整范围内的居住用地。

规划调整前后,建设规模、主要控制指标、主要公共服务设施及建设要求等变化如下。

1、经本次调整后,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不变,其中居住用地增加3.94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减少3.94公顷。

对用地布局及控制指标调整后,调整范围内二类居住用地计容建筑面积为12.21万平方米,较原控规增加12.21万平方米,居住人口增加约3456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计容建筑面积为13.86万平方米,较原控规减少17.73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合计减少5.612万平方米。

调整后,商业与商务用地、居住用地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约为5.3:4.7。

2、本次对B-WJ090201地块、B-WJ090202地块、B-WJ090203地块、B-WJ090204地块和B-WJ090205地块的控制指标进行调整,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根据用地布局的调整,本次对社会公共停车场的位置进行调整,同时考虑在商业和商务用地地块内增设一处公共厕所,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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