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9月24日讯(记者高伟 通讯员杨秋 黄琦)两男子将面包车改为“移动加油站”,以每升4元的价格销售95#汽油,一个月获利2万余元。9月22日,荆州市公安局纪南文旅区分局作出决定,依法对违法者刘某某、刘某处以行政拘留13日和8日。
刘某某和刘某均是荆州本地人,今年8月开始,两人从潜江市某石化购买95#汽油,在荆州市纪南镇高台村高架桥下,驾驶面包车来回招揽生意,使用车载油箱和加油机,以每升4元的价格向他人违法销售汽油。由于两人的油价比市场价格便宜1元多,加之选择的路段繁华,才一个月的时间,两人已获利2万余元。
荆州市荆州区消防救援大队与荆州市公安局纪南文旅区分局联合开展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时,发现刘某某、刘某的违法行为。二人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危险物资,鉴于两人的违法程度,荆州市公安局纪南文旅区分局依法给予两人行政拘留的处罚。
【来源:楚天都市报-看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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