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庆城公安交警驿马中队执勤民警在庆西公路35千米处巡逻时,发现号牌为甘M3***6大型普通客车,车内行道有人站着,存在客车超员嫌疑,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对该车进行拦截、喊话,示意其靠边停车,该车停稳后,民警上车查看该车载客情况。经查,范某持A1A2D驾驶证驾驶的甘M3***6大型普通客车核载25人,实际载客27人(无免票人员),民警立刻监督车主转运超载乘客,随后传唤驾驶员范某到驿马中队接受处理。
为了教育驾驶员本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预防交通事故发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甘肃省道路交通条例》相关规定,庆城县公安局驿马交警中队决定对范某驾驶营运客车超员未达20%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300元的处罚决定,并向甘肃亨星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抄告此违法行为。
来源庆城公安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