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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学能手评选工作

时间:2023-09-05 20: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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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学能手评选工作

各设区市教育局、人社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人社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人社民政局,韩城市教育局、人社局,神木市、府谷县教体局、人社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的意见》(陕教师〔〕28号)精神,更好的实施“师德为先、骨干带动、全员提升”的强师计划,深入推进校本研修和岗位练兵,加快推进新时代中小学骨干教师的培养与使用,促进全省基础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现就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学能手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全省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各级教科研单位教研员,重点是教学一线教师。已获评陕西省教学能手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的原则上不再参评。

二、评选推荐名额分配

省级分配参赛名额850个,拟评选命名省级教学能手700名左右,具体指标分配详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标准及程序

(一)统一条件。原则上参加省级评选人员应获得市级教学能手及以上称号,参赛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为适应新时代中小学骨干体系建设新要求,参评教师教龄应满5年。

(二)明确标准。依据教育部中小学科目设置确定参评学科,说课答辩、上课内容均应按照教育部颁布的学科课程标准执行。评选细则由同级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严格程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成立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各市县、各校也应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和完善学科小组及专家库,对教学能手人选,采用随机抽题方式说课答辩和上课,对其综合素质进行打分,按比例评选出推荐人选,经同级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上报。

四、评选安排及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级教育、人社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早布置、早落实,并将本市和所辖县区布置评选工作的文件及相关制度及时报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确保评选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严格评选,保证质量。各级教学能手评选必须严格审查参评资格,切实做到全员参与,层层选拔,逐级评选,公开公正。各级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要分别检查和督导辖区中小学校开展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的全过程。要确保3月份完成学校评选,4月份完成县(区)级评选,5月份完成市(区)级评选。凡未按照评选程序和办法执行的单位和部门,一经查实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参评成绩和资格。我省省级评选继续使用“陕西省教学能手评选抽签系统”,本评选抽签系统及试题库供各市县免费使用。省级评选时间拟定在6月中旬至7月中上旬举行,具体事宜另文通知。

(三)统筹学科学段,确保均衡。要统筹考虑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校,特别是关注偏远学校、薄弱学科、STEM教育、学前教育教师及教研员在各级评选工作中的比例;在评选时应在省、市教学能手评委库中抽取评委。

五、相关待遇及政策要求

(一)落实相关待遇。评为陕西省教学能手的,省教育厅、省人社厅颁发荣誉证书。落实教学能手津贴,发挥教学能手作用,对乡村教师岗位工作的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发放;对在城区学校工作的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在省教学能手申报高一级教师职称时优先晋职,并免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二)发挥引领作用。获得教学能手等骨干称号的教师,应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各市、县要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对教学能手的考核、管理和使用,积极创设条件,为其发挥骨干作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鼓励教学能手到乡村学校任教交流或定点帮扶。

(三)实行动态管理。

1.各级教学能手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5年为一个使用考核周期,由所在单位结合单位年度考核进行个人年度考核,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并对任期满5年的教学能手实行周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继续连任的依据。

2.在使用周期内未认真履职,经周期考核不合格或本单位年度考核有1次不合格的,取消教学能手荣誉称号和相应待遇。凡离开教育教学岗位,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使用周期结束经考核不合格的停止发放。经组织同意,从乡村学校调配到城区学校的,其享受的教学能手津贴应作相应调整。

3、获得省级教学能手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和荣誉的,原则上应在本县区服务至少三年方可流动。对未经组织批准,私自流动(含辞职)或被县域外学校聘用的教学能手,将取消相关政府待遇,终止其骨干培养与晋级资格。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恶意从边远贫困地区“挖取”人才的,将停止聘用学校评优资格,包括各级师德先进、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评选、骨干教师选拔与认定等资格。

4.建立“骨干教师”管理系统。各市(区)应定期对辖区内的“三级三类”骨干教师、特级教师以及正高级教师流动情况进行调研,将私自流动(含辞职)人员信息于每年9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备案;同时,要认真分析骨干教师流失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才留得住、教得好。

六、材料报送格式及要求

(一)《陕西省中小学教学能手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一式2份,电子版使用 Excel格式制作)。

(二)推荐人选材料

1.《陕西省教学能手审批表》(附件3,一式一份),请用Word文档制作,使用A3或A4纸型双面印制,电子和纸质版同时报送。各地、各校要指导参评教师按要求规范填表。

2.参评教师应提供本人1月至12月参加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培训项目培训证书扫描版,每张大小应不超过0.5MB。

3.参评教师校本研修工作总结和校本研修工作计划、以及秋季任教年级10节课的教案电子版(在度未代课的教师一律不得参评)。该项及校本研修有关问答将作为度中小学教学能手评选答辩的重要参考。

4.参评教师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照片以“姓名+单位”命名;每人建一个电子文件夹,以“学段+学科+姓名+单位”命名。各级教育、人社行政部门应在附件2、3相应位置加盖公章确认。

(三)各地应于5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相关附件电子版可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教育厅文件”栏目下载)报陕西省教学能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韩润社(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联系电话:029-88668611(兼传真)

电子邮箱:sxsfc@

报送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

邮政编码:710061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2月30日

编辑:王波

《陕西教育》综合版是陕西省教育厅主管,陕西教育报刊社主办的综合性教育类月刊。栏目设置见置顶文章,发表不收取任何费用,

作者/来源:陕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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