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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方案发布

时间:2022-08-10 03: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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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方案发布

宿迁网讯(记者 王艳珅)孩子入学,一向都是牵动父母心的一件大事。6月8日,记者从宿迁市教育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宿迁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正式发布,明确了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招生原则、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报名时间等。

就近免试入学

公办学校严格按施教区招生。民办学校面向中心城区招生,具体报名对象范围由审批地教育主管部门明确。积极探索民办学校就近服务制度,为愿意选择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学位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保障学位。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择学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无计划招生。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

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责任,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全面做好随迁子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等子女入学工作。

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学校全部通过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实行网上报名,实现公办民办学校同步信息登记、同步网上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所有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不得超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严禁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

同时,所有公办学校的报名入学办法和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要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严格落实均衡分班规定,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不得在非起始年级招生。

小学、初中招生时间正式公布

根据省有关规定,儿童入学小学需年满6周岁,为9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初中入学信息网上登记时间为7月11日至17日,报名时间为7月20日至24日;小学入学信息网上登记时间为7月15日至21日,报名时间为7月24日至28日。

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在宿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网上报名平台根据学校报名条件选定1所所在施教区公办学校,可以再选择1所民办学校作为志愿,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热点公办学校的空余学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初中招生在保证小学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有所属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进行招生。

统筹安排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等子女入学。招收的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名单(国家规定不宜公开的除外)应在一定范围内公示。随迁人员子女到中心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入学的,由各区教育主管部门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结合本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入学办法,统筹安排。

中心城市适龄盲、聋哑残疾儿童原则上到宿豫区特殊教育学校入学,智障儿童原则上到宿城区启智学校入学,重度智障儿童可到专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经有关部门鉴定评估后,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有关要求,可到所属施教区公办学校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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