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修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的通知》(考委〔)4号)、《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性环节设置的通知》(考委〔)4号)和《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中NTET课程的通知》(考委〔)6号)的精神。我省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专升本)考试计划进行了调整:
9月报名的新生(学前教育专升本专业只面向助学班考生开考)执行调整后的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专升本)考试计划(简称“新计划”),此前已报名参加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专升本)学习的考生按照调整前的计划执行至10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结束。10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结束后,没有完成该专业所有课程考试的考生采用课程顶替的办法按照新计划报考。调整前后考试计划替代关系详见下方新老计划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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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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