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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维股份关联交易未披露拟被处罚 受损投资者可报名参与维权

时间:2020-03-01 21: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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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维股份关联交易未披露拟被处罚 受损投资者可报名参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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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维股份”,股票代码:600300)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从告知书中可以看出:

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维集团”)1月至8月为维维股份的控股股东,此期间内维维集团构成维维股份的关联法人。

至期间,维维股份或其子公司通过支付货款的方式将资金划转至中间方,通过中间方将资金划转至维维集团。上述资金划拨不是基于真实业务发生,实质构成维维集团对维维股份资金的非经营性占用。

江苏监管局认为,维维集团是维维股份的控股股东,上述资金占用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相关规定应当进行披露,其未按规定披露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违法情形。江苏监管局拟对维维集团、维维股份及1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维权索赔即将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同花顺维权平台、浙江方广律师事务所孔聪律师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确定可索赔条件:8月26日至5月6日期间有买入维维股份(600300)股票,并且在5月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进行索赔报名。

尚未报名的投资人,如果符合前期索赔条件,建议尽快在同花顺维权平台报名。等江苏监管局对维维股份下达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我们将代理委托人到法院立案,进行索赔。

维权小贴士:可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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