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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关于招录书记员的公告

时间:2020-04-04 15: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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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关于招录书记员的公告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关于招录书记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为进一步配齐配强法官团队,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服务水平,决定招录书记员若干名,主要从事审判执行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法学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学历证、学位证)须于7月前取得;

(五)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5.有其他不宜担任聘员情形的。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7月31日。

(二)报名材料

1.《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招录书记员报名表》(附件),请按要求填写完整并附上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

4.学历学位证书及其认证证明(学信网认证);应届毕业生若暂未发毕业证书的,请提交《就业推荐表》、学生证等材料;

5.其他材料:个人简历以及其他相关证书证明等。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录以诚信报名为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报名人员把报名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版的压缩包(压缩包需以本人及手机号码命名)发至我院报名邮箱dgdsfyzgk@。

我院接收报名材料后将进行初步审查,审查情况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并组织招录考试。

三、考试方式

本次招录采取笔试、面试和机试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总分100分,笔试占40%,面试占50%,机试占10%,按照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我院将根据考试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名单,并通知考生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办理入职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报考由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二)本次招录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我院非编人员工资政策执行。

(三)联系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花园新街45号;联系电话:0769-89808606。

附件: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招录书记员报名表(扫码可下载)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7月15日

符合条件的你不用犹豫!

【来源: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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