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600字范文 > 资质降级/停业整顿/暂停投标/吊销注册证书 终身不予注册……

资质降级/停业整顿/暂停投标/吊销注册证书 终身不予注册……

时间:2020-09-23 12:40:29

相关推荐

资质降级/停业整顿/暂停投标/吊销注册证书 终身不予注册……

重磅!住建部全国通报!资质降级/停业整顿/暂停投标/吊销注册证书,终身不予注册....

住建部刚刚再发7份处罚通报。

点击获取更多资讯

住建部对企业处罚如下:

1、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降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行政处罚。

2、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停业整顿60日的行政处罚,停业整顿期间,在全国范围内不得以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承接新的工程项目。

3、甘肃铁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暂扣资质证书4个月的行政处罚,在全国范围内不得以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承揽新项目。

4、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停业整顿180日的行政处罚,停业整顿期间,在全国范围内不得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接新的工程项目。

住建部对项目经理处罚如下:

1、万慕国:吊销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

2、陈春雷:吊销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终身不予注册。

3、胡正东:吊销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自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予注册。

住建部处罚原文:

建督罚字〔〕13号

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2月7日20时40分许,由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组织施工的佛山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土建一标段(以下简称“TJ1标”)湖涌站至绿岛湖站盾构区间右线工地突发透水,引发隧道及路面坍塌,造成11人死亡、1人失踪、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323.8万元。根据《广东省佛山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2·7”透水坍塌重大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透水坍塌重大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你单位作为TJ1标南庄站至莲塘站4站3区间(含事故区间)的土建工程施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对施工安全风险认识研判不足,未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未开展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盾构施工事故隐患,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我部于7月8日向你单位发出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60号),你单位于12月6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或听证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降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行政处罚。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到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周阳帆

联系电话:010-5893484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建督罚字〔〕16号

陈春雷:

2月7日20时40分许,由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组织施工的佛山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土建一标段(以下简称“TJ1标段”)湖涌站至绿岛湖站盾构区间右线工地突发透水,引发隧道及路面坍塌,造成11人死亡、1人失踪、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323.8万元,根据《广东省佛山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2·7”透水坍塌重大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透水坍塌重大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你作为项目经理,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督促检查发现98#盾构机盾尾密封失效的事故隐患,未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缺乏对项目部各分部安全生产的有效管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我部于7月8日向你发出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69号),你于12月6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或听证要求。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我部决定吊销你的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终身不予注册。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周阳帆

联系电话:010-5893484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建督罚字〔〕14号

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月25日7时55分,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潭口村在建的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项目垃圾储坑厂房屋面防腐板安装操作平台发生高处坍塌坠落事故,造成平台上作业人员9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65万元。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从化区第七资源热力电厂项目“3·25”较大坍塌事故结案的批复》认定,该较大坍塌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单位作为该项目钢结构专业承包单位,允许不具备资质的个人使用本企业资质,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在工程施工中只收取管理费,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施工合同约定设置项目管理机构,未派出项目管理人员,未履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我部于9月3日向你单位发出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93号),你单位于10月31日签收,并于当日提出了听证申请。经研究,决定不予采纳听证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和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单位责令停业整顿180日的行政处罚。鉴于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已给予你单位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20日的处罚,决定实际执行60日,停业整顿自3月6日开始执行。停业整顿期间,你单位在全国范围内不得以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承接新的工程项目。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周阳帆

联系电话:010-5893484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月27日

建督罚字〔〕13号

甘肃铁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月11日10时左右,位于福田区绒花路的深圳市轨道交通工程3号线三期南延工程3131标基坑发生一起土方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三期南延工程主体3131标“5·11”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认定,该坍塌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单位作为监理单位,未有效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未对土方作业进行旁站监理,未发现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制止停工期间的土方开挖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我部于7月8日向你单位发出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62号),你单位于11月20日签收,并于11月21日提出了听证申请。经研究,决定采纳部分听证意见。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单位责令停业整顿60日的行政处罚,停业整顿期间,在全国范围内不得以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承揽新项目,但鉴于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已给予你单位暂扣资质证书4个月的行政处罚,故不再执行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周阳帆

联系电话:010-5893484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月27日

建督罚字〔〕32号

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3月25日7时55分,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潭口村在建的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项目垃圾储坑厂房屋面防腐板安装操作平台发生高处坍塌坠落事故,造成平台上作业人员9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65万元。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从化区第七资源热力电厂项目“3·25”较大坍塌事故结案的批复》认定,该较大坍塌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单位作为该项目土建总承包单位,允许不具备资质的个人使用本企业资质,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土建总承包,将包括劳务分包工程、钢结构工程、机电安装、装饰装修专业工程都分包给个人挂靠的施工单位;派出下属分公司到土建项目的人员安全管理不力,未正确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严格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备案项目经理没有到岗履行职责,未按规定为项目部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申请取得施工许可证之前,提前开始施工;未及时督促项目部消除高处作业无生命绳、无兜底安全网等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我部于9月3日向你单位发出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88号),你单位于10月31日签收,并提出了听证申请。经研究,决定不予采纳听证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和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单位责令停业整顿180日的行政处罚。鉴于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已给予你单位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20日的处罚,决定实际执行60日。停业整顿自3月6日开始执行。停业整顿期间,你单位在全国范围内不得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接新的工程项目。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周阳帆

联系电话:010-5893484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月27日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