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记者从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卫生监督中心获悉,从4月下旬开始历时两月有余,卫生监督人员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鞍山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结合、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情况,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卫生监督中心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了既广泛又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同时对县(市)区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此次专项检查覆盖市直管全部一级以上医疗机构48家,疾控机构1家,采供血机构1家,以及总数50%以上的未定级医疗机构8家。经检查,既往原存在医疗废物管理问题的各医疗卫生机构均已完成整改,制度较为完善、管理较为规范。对4家存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不规范、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等问题的医疗机构,均责令整改,并立案处罚。在对县区专项工作的督导检查中,共向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交办医疗废物管理不规范案件7起,确保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将医疗废物管理落到实处,进一步促进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不断趋于规范化。全媒体记者 巴茜
【来源:千山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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