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素质教育,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规范教辅材料推荐、选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选用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4号)文件精神,我市严格按照《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了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选用工作。经公示,没有收到任何异议。现将我市自今年秋季开学起使用的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公布如下,并提出如下要求,请做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规范做好教辅材料选用和使用,是促进教育教学改革、维护教育秩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治理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教辅材料使用工作的重要意义,从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着眼于学校和学生的实际需求,规范程序、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推荐选用各项工作。
二、学校组织学生自主选用
中小学校依据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教辅材料推荐结果,按照自愿购买原则组织学生选用,学校可以为学生代购,但不得从中牟利。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不得在市推荐选用的教辅资料外另行推荐、征订或提供代购服务,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学校组织开发面向中小学教师和学生的教学辅助资源,免费提供使用。
三、规范征订发行渠道,确保教辅材料及时发放
为严格教辅材料管理,提高征订和发放效率,我市使用省基础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中教辅材料选用管理模块开展统一征订工作。实行统一代购的学校,应于市教体局通知中规定的日期前以校为单位通过该系统填报选用教辅材料的种类和数量。统一代购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实行集中采购、分散配送的方式统一进行,由省教育厅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机构,由发行机构负责配送和结算。
四、加强监督检查
教辅材料使用和监管工作事关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广受社会关注,风险程度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加强监督,确保教辅材料征订和管理工作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学校应在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所代购的教辅材料版本、数量和价格等信息;学校校长和所有任课教师承诺不在学校选用目录之外推荐教辅材料;切实发挥责任督学的作用,将教辅材料使用情况作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内容,强化工作监督。对于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及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根据教育部要求,中小学教学用书、教辅材料中不得夹带任何商业广告或教学辅助资料的链接网址、二维码等信息。各中小学如有发现,请及时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已将教辅材料管理工作纳入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群众满意度考核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内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学用书、教辅材料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照相关规定擅自更换教材、使用未经审定教材的学校将严肃处理,并责令及时纠正。
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8月25日
聊城市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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