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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上外 上海中医大发布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

时间:2024-06-27 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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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上外 上海中医大发布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

高三考生注意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发布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想要报考的考生可于6月10日至25日登录“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具体申请及选拔程序详见↓

PS.复旦、交大华理、上大同济、东华此前已经公布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品学兼优、外语特长突出、综合素质优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

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专业(类):英语、英语(教育)、翻译、德语、法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意大利语、语言学、金融学、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法学、新闻传播学类,各专业选考科目不限,列入一个专业组,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网上报名阶段无需填报具体专业志愿,招生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选拔程序

1. 网上报名:6月10日-25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实名注册,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及学业成绩,撰写个人陈述,下载打印报名表签名,并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报名材料交中学核实盖章,再按要求上传至系统,完成网上报名,无其他线下报名方式。上传材料应清晰可读,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报名材料上传。网上报名完成后,无需邮寄纸质报名材料。网上报名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考生可联系报名网页底部标注的服务热线和客服邮箱获取支持。

2. 报名初审:学校专家组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初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于6月29日前在报名系统中公布。学校严格审核报名材料,如发现有虚假内容,学校将取消考生今年综合评价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由其依照相关规定取消考生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考生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3. 填报志愿:高考成绩公布后,通过初审、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各科目成绩均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在综合评价录取批次志愿中填报上海外国语大学和专业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填报要求等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4. 确定入围: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依据高考成绩和考生志愿,按照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5倍投档(末位同分考生均予以投档),确定入围校测考生名单,名单于8月2日在学校招生网公布,入围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

5. 学校测试:8月3日,入围考生参加学校测试,不参加校测,校测成绩以零分计入总分。校测总分150分,科目为英语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以准考证为准。面试专家将在评分时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学校严格遴选命题专家和面试评委,认真执行回避制度,严格组织考核测试,严格选聘考务工作人员,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面试专家分组、考生面试顺序、以及面试考场安排均由测试当日抽签随机确定。

6. 总分计算:学校以高考投档成绩、学校测试成绩按85%、15%的比例计算综合评价总分,总分=高考投档成绩÷660×850+学校测试成绩。

7. 录取办法: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综合评价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投档成绩、高考英语成绩),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择优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专业。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学校将予以录取。

四、管理监督

1. 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 学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公示,在各相应环节,对入围校测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按教育部规定进行公示。

3. 学校严格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新生电子档案、纸质档案与综合评价录取考生的报名材料逐一进行比对。

4. 学校严厉惩处造假行为,对查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考生,学校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综合评价录取相应资格,并通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做进一步处理,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其毕业证、学位证。

5. 学校不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等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6. 学校建有完善的监督机制,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1-65422784,电子邮箱:jiwei@。

五、联系方式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咨询电话:021-55386006、55383668

电子邮箱:ao@

上外招生网:http://admissions.

上海中医药大学

一、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品学兼优,理想信念坚定,对中医药和中国传统文化有浓厚兴趣,在中医药相关领域具有培养潜质,综合素质全面发展、身体健康的学生均可报考。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上海中医药大学综合评价批次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见附表。各专业计划数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三、申请程序与选拔模式

1.报名

考生于6月10日—6月25日17:00前,登陆“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址:/(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无需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2.初审

学校组织专家组审核考生报名申请材料。6月28日-29日初审结果在综合评价报名系统(/)中公布。

3.志愿填报

初审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在综合评价批次填报上海中医药大学的专业组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以上海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4.校测

对于初审通过的考生,依据高考投档成绩、填报志愿,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5比例确定上海中医药大学入围校测考生名单(末位高考同分考生都予以投档)。校测预计于8月3日或4日进行,具体校测安排将在“报名系统”中查询。

校测采取小组讨论和个人面谈两个环节。主要考察考生思想品德、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学习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表达能力、职业认知与兴趣、团队合作能力、抗压能力等内容。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校测的重要参考。

四、录取办法

1.高考投档成绩不得低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2.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1)综合成绩的组成为:高考投档成绩占85%,校测成绩占15%。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850÷660+校测成绩

(2)不参加校测者,校测成绩以零分计入总分。

(3)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需符合上海市相关要求。

3.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投档成绩、校测成绩、高考外语成绩、高考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拟录取公示名单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并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学校将予以录取。

五、其他说明

1.上海市将统一提供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及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

2.根据《上海中医药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有关规定,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校测评分的重要参考依据,供专家在校测环节使用。

3.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4.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1)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第二条中列出的色弱、色盲,不能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报考综合评价批次相关专业。

(2)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中列出的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宜报考综合评价批次相关专业。

5. 新生入学后,体检发现不符合相关专业身体健康报考条件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6. 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不对考生和家长做任何形式的承诺。

六、监督机制

1.上海中医药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2.学校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入围校测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均按教育部规定进行公示。

3.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1-51322410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上海中医药大学行政中心206室 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03 电话:021-51322028

招生网站:http://ygzs.

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批次院校专业组及选考科目要求

注:本表仅供参考,具体招生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资料: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

编辑:石轶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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