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民生实事、民心工程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效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经研究决定,自9月25日起中心城区(运河区、新华区、开发区、高新区、沧县)范围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不含局机关>、安全、军队、纪检监察等涉密单位除外)内部停车场全部向社会24小时免费开放共享。具体通告如下:一、各单位内部停车场开放对象为7座(含)以下小型客车。二、进场停放车辆的驾驶员要遵守停车单位的相关规定,确保车辆规范停放,严格做好信息登记、体温检测,严禁进入停车区域以外场所。三、进场停放的车辆不得存放贵重、危险物品,持续停放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四、停车单位如遇重大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临时取消对外开放的,应提前公示告知,欲进场停放车辆的驾驶员应当遵守规定。
五、违反上述规定的,停车单位有权拒绝其停车需求并取消其临时停车资格,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六、无故不开放停车场或存在违规收费问题的,请拨打投诉电话:0317-5522000。
特此通告
沧州市文明办
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