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发〔〕18号《关于做好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衡阳市教育局衡教通〔〕105号文件精神及我区生源情况,确定我区初中起点农村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871分。特此公告!
蒸湘区教育局
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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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蒸湘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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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湘区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初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