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消息,山西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因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行为,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2万元。同时,公司总经理杨育牛受到警告处分并被罚款4万元。
经查,自5月始,人保健康太原中支未报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或同意,租用古交、娄烦、阳曲人保财险职场作为展业固定场所,先后以县域互动部名义成立了古交、娄烦、阳曲3个网点,配备主要负责人和内勤管理人员,在当地招收营销人员,并开展早会、培训、客户邀约、投保等保险经营活动,归属太原中支个险部管理,定期进行业务统计和考核。5月至6月,古交、娄烦、阳曲三个经营网点业务保费收入分别为69.2万元、48.36万元、67.79万元,保费收入合计185.35万元。
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七十四条“保险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