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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癌’+新冠肺炎”保险 为女性健康保驾护航

时间:2022-01-02 13: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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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癌’+新冠肺炎”保险 为女性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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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前的新型肺炎疫情风险,北海市银海区妇联与中国人寿北海分公司共同出台一项针对广大妇女的惠民新政策:投保妇女四癌保险的姐妹,在原有的保费和四癌保障的基础上,每人无条件增加3万元的新型肺炎保险保障和3千元意外保险,从即日起执行到6月30日止。

关爱女性“康乃馨C款”保险介绍

No.1

投保范围

关爱女性“康乃馨C款”保险投保对象:年龄在16-65周岁身体健康的女性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保险。

No.2

保险期限

一年,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约定保险费并签发保单的次日零时起至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

No.3

承保方案

No.4

核保规则

每人仅限投一份,不能与康乃馨A、B款同时投保;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不能参保;统一采用团体方式承保。

No.5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在等待期90天后初次发生并经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确诊罹患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卵巢癌、原发性子宫内膜癌、原发性宫颈癌等四种疾病中的任何一种或者多种,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5万元给付保险金。若连续投保的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宫颈癌不受等待期的限制。

2、被保险人因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的身故,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3万元给付保险金。

3、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身故,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3千元给付保险金。

No.6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本合同所指特定疾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二)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前已患一项或多项本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

(三)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等待期内患一项或多项本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

(四)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五)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No.7

承保流程

(一)承保模式

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在单位参保,有单位妇委会统一办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由当地妇联确定专人统一办理。办理时需收集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手机号码、购买份数、保险费等),填制投保清单。针对现在疫情情况,以上参保方式建议微信报名参保。

(二)投保资料

团体保险投保单、投保声明书、投保清单。

(三)服务流程

国寿北海分公司各县区安排专人负责项目对接、服务工作,承保后,打印保险合同,由专人负责将保险合同、个人参保凭证送达投保单位。

No.8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确诊为合同指定的特定疾病等疾病之一,由受益人或其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国寿北海分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一)保险单或投保人证明;

(二)申请人的法定身份证明;

(三)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病理检验、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检验诊断报告书;

(四)以及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购买保险联系方式:

秦飞龙主管

电话:13877933735

文字:海姐姐

原标题:《“‘四癌’+新冠肺炎”保险,为女性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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