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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六稳”“六保”的实施办法

时间:2020-11-10 04: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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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六稳”“六保”的实施办法

武清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六稳”“六保”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和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为天津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措施》,落实落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有效工作机制,为我区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坚持少捕慎诉,在贯彻平等保护理念上持续发力

(一)着力强化产权司法保护。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自主经营权和财产所有权,妥善处理当事人诉求,为其破障碍、去烦苛,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为其添活力、增便利。精准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严惩侵害企业犯罪,不得对企业从业人员采用差异化的执法司法标准。积极推动涉企业、企业家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引导检察官注重收集和审查与量刑情节有关的证据,充分考虑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提出精准量刑建议。

(二)牢固树立谦抑办案理念。依法慎重适用人身强制措施,严格把握批准逮捕条件,认真审查行为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结合犯罪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进行综合判断;依法慎重适用财产强制措施,对正在投入生产运营或者正在用于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的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等,能够采取非强制性措施即可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的,原则上不查封、不扣押、不冻结;依法慎重把握起诉标准,综合考量行为人行为表现、危害后果、全案量刑情节等,能不诉的不诉,逐步扩大酌定不起诉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适用,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

二、坚持依法办案,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上持续发力

(三)助力平安武清建设。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网络传销、侵犯个人信息、网络“黄赌毒”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惩治力度,积极配合公安、工信等部门整治网络黑灰产业链,完善对恐爆枪、盗抢骗、食药环等犯罪的常态化打击机制。依法从严惩治借互联网金融名义实施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坚决防范金融领域风险向社会领域传导。加强与金融监管机构配合,支持促进金融监管机构依法履职,协助做好金融风险预警和化解工作。依法加大惩治洗钱犯罪力度,把办理犯罪案件与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结合起来,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武清。

(四)审慎处理常见涉企犯罪。关于合同诈骗案件。对企业涉嫌合同诈骗犯罪的,依法审查违约事由与疫情之间是否具有客观联系,严格区分合同客观不能履行与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界限,重点审查合同标的来源、用途、去向、归还能力等事实,准确认定非法占有目的,严禁将合同纠纷刑事化处理。关于骗取贷款案件。注意审查行为手段,准确区分贷款申请行为、申请资料瑕疵与蓄意编造事实隐瞒真相、欺骗获取贷款的界限;严格审查资金用途和贷款未及时归还的原因,准确区分因疫情原因而改变贷款用途导致贷款无法偿还与自始编造贷款用途的界限;严格审查损害后果,对提供了足额担保,金融机构贷款资金没有损失风险,案发前贷款已全部归还的,是否作为犯罪处理应审慎对待。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严格审查虚开发票动机、主观故意和行为后果,对于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为虚增业绩、融资、贷款等非骗税目的且没有造成国家税款损失的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该不捕的不捕,该不诉的不诉。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移送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

三、坚持社会治理,在延伸检察职能上持续发力

(五)问需于企业,靶向提供检察服务。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回应司法诉求,对涉及营商环境的控告、申诉、举报做到快办快结,确保涉企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打造“一站式”12309检察服务中心,健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诉求表达体系,深化推广应用“武清检察”移动检务平台,努力实现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落实上门走访工作机制,通过制定调研方案、结合检察建议回访、举行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深入各镇街园区、工商联、商会,倾听民营企业、中小科技企业、外资企业对于检察工作、检察办案方式、企业法律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按照企业实际需求制定服务举措,明确检察服务保障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六)精准制发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办理涉企案件,全面推行“一案一走访、一案一普法、一案一剖析”的三个一机制,针对案发原因、制度漏洞提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强类案研究,向相关职能部门提交风险研判报告,促进出台服务企业发展的政策制度。依托镇街“检察服务站”,主动对接基层,积极融入社区,察民情、听民意,防止风险向上传导、向外溢出,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守护民生民利,从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需要的角度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聚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领域的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做到“民有所呼,检有所应”。

四、坚持检务公开,在体现司法权威上持续发力

(七)以公开促公正,打造“阳光检察”。牢固树立依法办案、公正办案的理念,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强化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坚持“能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在办理不起诉、司法救助、群众信访等案件时,邀请有关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召开公开听证会,公开听取各方意见。通过摆事实、举证据、释法理,增强案件办理的透明度,把化解纠纷、矛盾的工作做到极致,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八)落实普法责任制,形成尊法守法良好氛围。结合涉企案例开展释法说理、法治宣讲,帮助和促进企业强化依法经营意识,明确法律红线和法律风险,做到既遵纪守法又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防控重大法律风险,提高经营管理的法治化水平。依托检察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微博等平台,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广泛宣传检察机关依法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案例,向全社会释放推进复工复产达产的积极信号。持续开展检察进社区活动,通过宣传《民法典》、以案释法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相关政策,促进提升法治意识。

原标题:《武清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六稳”“六保”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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