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管理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规范管理。
不同于一般的体检,职业健康检查是一种特殊的医疗行为,针对的是特殊的群体——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
一般的体检主要包括内科、外科、五官科、泌尿科等的检查以及血常规、血脂等化验项目。
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健康检查则是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将检查分为接触粉尘类、接触化学因素类、接触物理因素类、接触生物因素类、接触放射因素类及特殊作业等六类。
每一类又包括若干具体有害物质。如接触化学因素类包括接触铅及其无机化合物、砷、锰及其无机化合物、镉及其无机化合物、苯等。
接触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造成的健康损害都不同,各有其特点,如粉尘作业,主要是呼吸系统的损伤,要做X线胸片、肺功能检查等。接触铅作业者,一定要做尿铅、血铅等。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职业健康检查之所以如此细致严格,是因为其检查结果具有判定劳动者健康损害责任的法律效力。
因此,我国卫生行政部门多次申明和强调,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做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同时还要承担检查费用。这些申明被写进了我国的《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如若职业健康检查成了被遗忘和被隐藏的秘密,将给劳动者的健康安全带来莫大的隐患。
职业健康监督检查
卫生监督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制定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监督检查的内容将包括是否按照批准类别和项目开展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疑似职业病报告与告知情况,以及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情况等。
,全市共查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违法案件2起、放射卫生案件15起,罚款2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