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人可以离鄂吗?
2月25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湖北继续采取最严格防控措施,严控人员输出。
·对疫情特别严重的湖北省:继续采取最严格的防控措施;
·已实施交通管控的武汉市和湖北省其他地市:严控人员输出;
·未实施交通管控的地市:人员抵达目的地后一律集中隔离14天。
与此同时,部分地市发布了离鄂人员出行通知
对当地需要离鄂人员有了明确的要求
(*文中未提到的市区的出行情况
大家可留意当地的官网或官微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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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
孝感
1.各县(市、区)、市直“三区”要继续对离开本地的人员、车辆进行严格检查、严格检测、严格控制、严格登记。
2.在确保医疗救援、疫情防控物资和基本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畅通的前提下,对拟进入高速入口,拟通过国省道、县乡道离鄂的,一律劝返,不得放行。
黄冈市黄梅县
1.从2月25日16时起,停止办理返岗离梅人员手续审批。
2.已经办理审批手续、尚未外出的,一律不得外出,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荆州市
1.自2月26日13:00起,严控在荆人员及车辆离鄂出行。
2.对所有在荆人员及车辆暂停发放离鄂通行证明(含通过“荆易行”网上审批平台申办的通行证明),前期已发放尚未出行的一律作废,已在出行途中尚未离开荆州区域的由各交通管控点负责劝返。
宜昌市
1.自2月25日11: 30起,严控在宜人员及车辆离鄂出行。
2.对所有在宜人员及车辆暂停发放离鄂通行证明(含通过“宜安行”网上通行平台申办的通行证明),前期已发放的一律作废,尚未出行的由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收回,已在出行途中的由各交通管控点负责收回。
黄石市
1.对所有在黄人员及车辆
从2月26日18:00起,对所有在黄人员及车辆暂停发放离黄通行证或相关证明,前期已发放的一律作废,尚未出行的由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收回。
2.特殊情况确需离黄的人员
在目的地同意接收的前提下,由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采取“一事一议”处理。
3.全市所有交通管控点对进出车辆及人员要进行严格审查
对不符合离黄要求或满足要求但手续不全的离黄车辆和人员(含体温检测异常、有干咳、气喘等症状人员)一律劝返。
对于成功离开湖北省的人来说
要想入粤返深
还要做好以下准备哦
湖北人入粤相关规定
2月27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发文
明确了来粤人员健康证明有关问题
《通知》中规定,除湖北省等疫情高发地区,其他地区来粤人员进入我省、省内出行食宿、复学复工复产等正常生产生活均不需要提供输出地疫情相关健康证明资料。也就是说,湖北人员入粤时,需提供健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