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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学校疫情防控和延迟开学 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情况 ——

时间:2020-10-14 16: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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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学校疫情防控和延迟开学 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情况 ——

2月28日,省政府发布第15号通告,对我省各级各类学校春季学期开学工作进行了明确。为进一步回应公众对疫情防控处置相关工作的关切与关注,3月2日,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召开第十一场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就 全省学校疫情防控和延迟开学相关事宜,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期开学工作 情况,进一步回应公众对疫情防控处置相关工作的关切与关注。

青海省人民政府通告(第15号)

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述友

根据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关于 大中小学、幼儿园等开学开园时间原则上继续推迟 的要求,经研究,现就推迟我省各级各类学校春季学期开学时间通告如下。

一、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强化省级教育部门统筹,压实属地责任,在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措施到位的前提下,考虑牧区、农区、城镇、城市的区位,分区分级分层、错峰错时错段有序开学。

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3月9日至13日陆续开学;初中学校原则上3月16日至20日陆续开学。

三、高等院校(含高等职业学院)开学时间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确定,从3月1日起先行开始网上教学和学习;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开学时间视疫情形势再行确定;幼儿园开园时间待全省疫情全部解除后再行确定。前述学校开学时间由省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四、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疫情防控 一盘棋 的要求,将防护物资物品、医疗卫生力量、交通执法保障切实向学校倾斜,同时政府各部门、学生家长和学校周边要密切与学校协作,确保学校正常的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秩序。

五、县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做好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辖区内学校开学方案和准备工作逐一进行评估,确保具备开学条件。市州政府要履行监管责任,审核所属各县学校开学时间并汇总后报备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六、省级教育部门要对各地学校开学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各级教育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统筹安排好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组织教师到岗、教材到校、教案到人,指导学校安排好开学后 疫情防控第一课 ,及时协调解决开学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七、各级工信、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严格落实联防联控责任,按照职责分工,配备好学校疫情防控检查员,充实培训学校防疫力量、指导开展校园卫生防疫、协调补充疫情防控物资、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加强公共交通安全管理等保障措施,协助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学开课工作。

八、学校要结合各自实际, 一校一策 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全面落实校领导直接责任,加强对师生员工日常管理,确保师生安全,确保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九、学校老师要带头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备好讲好 疫情防控第一课 思政教育第一课 ,上课期间必须按要求佩戴口罩。

十、学生家长要结合疫情防控,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配合学校做好开学前孩子学习和开学后学校教育教学及疫情防控工作。

青海省人民政府

2月28日

青海省开学工作有关安排

省教育厅副厅长 杨发玉

一、关于延期开学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校的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听取各个层面的意见建议。教育部门也在一直研判全国和省内的疫情防控形势,以及各地各校的准备情况。考虑到我省一级响应刚刚降级,开学的先决条件虽然已经具备,但是学校防控物资的保障,师生防控知识的教育,学校疫情防控的应急演练,相关人员的培训,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省外探亲师生的返程等都需要一个准备的过程,3月1日开学条件尚不完全具备。根据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省教育厅在科学研判的基础上,报请省政府研究同意,将开学时间推迟到3月9日以后,分学段、分地区、错峰错时陆续有序开学。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从学校外部环境看,目前,我省应急响应等级已从一级调整为三级,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输入传播风险明显降低,防控物资保障得到有效缓解,未来疫情防控风险总体处于可防可控范围。同时,社会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省际间的客运交通、区域间的公共交通、校外餐饮、学生用品等服务行业逐步恢复。

从校内准备工作看,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各地各校制定了开学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总体看,考虑是周密的,方案是务实的。目前,中小学教学用书已经全部配送到县,98%的中学教师已经返校到岗,新学期的教学计划已修改完善,校园疫情防控相关制度也已建立和完善。

从校园防控力量看,近期,省卫生健康委已经印发通知,对组建学校疫情防控专业指导员队伍,以及校医、辅导员、班主任等一线人员的专项培训做出了专门安排部署。

从疫情防控物资看,目前各地各校已经储备了一定数量的防控物资,随着全国和省内相关企业的生产恢复和新增产能,物资供应的困境有所缓解。省政府已经做出安排部署,要求防护物资物品、医疗卫生力量、交通执法保障等向学校倾斜,提高物资筹措效率、满足学校防控需求。

同时,考虑到高校外省籍学生较多,输入性防控风险较大,小学生自控能力较弱、学前幼儿缺乏防控意识等因素,先期安排了学业压力较大、自控能力较强的中学生开学。后续根据全国疫情防控形势,经科学研判,再明确高校、小学、幼儿园的具体开学开园时间段。校外培训机构在幼儿园开园前暂不能开始线下培训,以免学生交叉聚集。这样安排,也便于统筹调配各方面的资源,为先期开学的学校优先提供更完备的保障条件。

二、关于开学后的校园疫情防控

全省教育部门将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做好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第15号通告,严格按照省政府提出的 区域防控级别降低、校园防控措施不降 的要求,与各部门加强衔接配合,协同作战、整体推进,加强校园管理,落实防控措施,全力消除各种风险隐患,坚决守住校园一方净土。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织密疫情防控网络。在省级层面,省教育厅建立了厅领导联点督导制度,每个厅领导联点一个市州和高校;印制了《中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指导学校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在市州层面,落实好监管责任,对开学准备情况进行审核。在县级层面,强化属地责任,建立县政府和教育部门领导联校包片督查指导制度。在学校层面,加强学校与政府各部门、与学生家长和与校园周边的 三个协同 ,健全落实晨午检等 六项制度 。在教师层面,落实好教书育人责任,带头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学生防控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

二是强化多方联动,全力保障开学需要。根据省政府的安排,各级工信、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围绕开学工作,结合各自职责,将对相关保障进行安排部署和落地落实,切实做到防护物资物品、医疗卫生力量、交通执法保障等向学校倾斜。

三是明确开学条件,坚决消除风险隐患。前期,省教育厅已经下发了关于扎实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宣传教育、疫情防控、隐患整治、联动机制、师生摸排、师资调配、教学用书、物资储备、人员培训、卫生整治等十个到位的工作要求,每一个方面又包含若干具体内容。在每一所学校开学前,都要对这些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多层次的评估。凡是各类省外返青人员情况没摸清、管控不精准的不开学,凡是开学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不完备、应急预案未演练的不开学,凡是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不到位的不开学,凡是防控物资储备不到位的不开学,凡是医务人员未入校、防控知识培训未完成的不开学。

四是加强督查检查,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这两天,省教育厅的大部分厅领导带领联合督导组已经奔赴全省各地,对各地各校准备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对象是第一批开学的144所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重点检查内容是各地各校防控物资到位情况、人员培训情况、防控制度落实情况等。

五是妥善安排教学,确保实现教学目标。开学前的这段时间,省教育厅还将按照教育部 停课不停学 的有关要求,统筹利用好国家、我省和对口援青省市的数字教学资源,指导帮助学生做好课程预习和复习。同时,组织教师提前到校备课,尤其是备好讲好以疫情防控和思政教育为主要内容的 开学第一课 ,帮助学生适应最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下的学习生活,引导学生在大的疫情面前有大的进步、大的成长。

在此,呼吁广大家长理解、支持和配合学校疫情防控及开学准备工作,希望家长和当地党委政府、各部门、学校和老师共同担负起保护孩子健康的重任。

学校开学复课防控物资保障情况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刘小宁

现就我省防控物资采购、学校开学复课物资保障等情况简要通报。

一、急需物资采购保障方面

针对全省大中小学校陆续开学、工商业企业陆续复工复业后,口罩、额温枪等防护物资保供压力持续加大的局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准确研判急需物资保障形势,坚持外抓采购调运、内抓调拨分配、统筹产能启动,综合运用国家调拨、省外采购、省内生产等渠道,强化采购订货、运输组织力度,确保急需物资持续稳定供应。截至3月1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累计组织到货防护口罩324.7万只,防护服2.9万套,组织省内消杀用品企业累计生产84消毒液697.85吨、医用酒精294吨。

二、省内企业稳产保供方面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出台《支持企业投资建设防护口罩生产线的若干政策措施》,加快8户口罩生产企业和2户防护服生产企业项目立项、审批、证照办理、检验检测等工作进度,立足职能加大原材料供应、电力保障、信贷融资等保障力度,全力支持企业生产线早落地、早建设、早投产。截至3月1日,已有3家(中道共赢医疗防护用品、通天河医疗器械、国草生物科技)口罩生产企业5条生产线实现量产,累计生产一次性平面口罩110.6万片,待灭菌解析并送检合格后陆续投放市场。其他5户企业(新富康医药、群星制衣实业、循化艺美旅游文化、建源药业、柏丽姿日化)正抓紧采购生产设备,预计3月中旬到4月底陆续建成投产。

三、开学复课物资保障方面

近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真贯彻省政府第15号通告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分区域、分学段、错时错峰开学,做到防护物资、卫生资源及交通安保等保障要素 三倾斜 的部署要求,一是召开物资保障专题协调会议,迅速研究部署,持续加大防护口罩、额温枪等急需物资采购力度。二是会同省教育厅建立协商联动机制,梳理掌握学校教师和学生防护口罩、额温枪、消杀用品等重点物资需求。三是统筹学校开学复课、工业企业复工、商贸企业复业物资保障工作,研究制定《学校开学复课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确保急需物资科学有序保障供应。四是坚持 保医院、保一线、保群众需求、保开学复工 的原则,推动储备与供应、省外采购与省内生产 两个无缝衔接 ,积极构建采购一批、到位一批、储备一批的保障格局,尽最大努力做好学校开学复课物资保障工作。

通过制定物资保障专项方案,持续加大采购力度,有序释放省内产能,安排专门力量加强订货采购、发货运输、验收入库、调拨分配等全流程、各环节工作。截至3月1日,累计向省卫生健康委和各市州、省直各相关部门调拨口罩319.82万只,防护服2.8万套,隔离服2860套,一次性无菌乳胶手套27.4万双,手消毒剂1.92万瓶,消毒液537吨;向全省教育系统调拨到位防护口罩64.03万只,消毒液75吨,酒精36吨。

下一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按照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部署要求,准确分析疫情发展形势,持续加大物资采购保障力度,落实落细《学校开学复课物资保障工作方案》,坚持优先保障原则,强化精准调拨,努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平安校园保卫战提供及时高效的物资保障。

加大监管 强化协作 严守安全 为校园疫情防控提供有力保障

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台青

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和学校特种设备安全一直是市场监管部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从近几年的检查情况看,一些校外供餐单位、承包或者委托经营的学校食堂,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疏于食品安全管理,引发过食源性疾病;校园周边食品店销售的 五毛食品 存在添加剂超标等问题;学校使用的特种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这些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媒体关注和群众投诉热点。

为消除校园及周边食品和学校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省市场监管局持续盯紧抓牢监管措施,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推动校园及周边食品和学校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联合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印发了《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联合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春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市场监管、教育系统提高政治站位,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继续突出抓好三项重点工作:

一是按照 全覆盖、全过程、高频次 的要求,做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把学校食堂、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和餐饮场所,特别是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作为重点对象,集中对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设施设备运转、食品原料采购贮存、食品加工制作、餐具清洗消毒等情况开展全覆盖的隐患排查。联合相关部门督促校园及周边餐饮服务人员做好健康体检和晨检,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督促食品经营主体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制度。特别是,对疫情发生前采购的食材进行查验,如发现过期、霉变、腐烂、酸败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一律不得加工制作食品;要求对肉蛋等菜品加工必须烧熟煮透,烹饪中心温度达70℃以上;禁止校园周边200米内销售 辣条 ;积极倡导学校食堂错峰领餐、隔座就餐、分散就餐。

二是按照 全面排查隐患、突出重点、做好服务 的要求,做好学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学校特种设备安全专项监督检查,依据《青海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排查治理清单》和《青海省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现场检查指南》,对高等院校、中小学、幼儿园等内部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是,对学校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压力容器、气瓶等特种设备进行逐一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限期整改,为广大师生营造安全的学习工作环境。在监管的同时,积极做好服务工作,省市场监管局所属省特种设备检验所免费为大、中、小学(院校),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技术保障性检验。目前,已对青海师范大学等15所学校和幼儿园的共计52台特种设备,进行了学前 体检 ,若有需要可与省特检所联系。

三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加强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疫情防控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网络视频、宣传海报、消费提示、操作指南等多种方式,组织学校和校园周边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护知识,督促学校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主体责任,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总之,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履行职责,强化与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落实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严守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和学校特种设备安全,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尽好市场监管部门责任和担当。

我省校园疫情防控和学校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安排情况通报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王虎

一、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持续做好疫情监测

省卫生健康委继续发挥省疫情防控专家组作用,密切关注全国疫情发生发展态势,对全省疫情发生发展情况进行科学研判。持续强化疫情监测,全面落实好首诊医生负责制,进一步加强发热门诊预检分诊,鼓励单位和个人发现、报告相关病例和疫情,不断加强疫情监测的高度敏感性。与省教育厅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落实信息互通和措施互动,及时推送疫情动态,更加科学精准地做好防控处置工作,为统筹推进全省疫情防控和学校春季学期延迟开学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坚持关口前移,主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加强师生健康管理,坚决把好返校前的摸排关、入学当天的检测关和正常开课期间的日常监测关,落实好师生晨检午检、因病缺勤登记和 日报告 零报告 等制度,如发现异常情况,做到立刻报告,并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等工作,切实做到 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坚决维护校园秩序稳定,牢牢守住校园疫情防控的底线,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切实做好预防和准备,全面落实 严防输入 要求

根据《青海省学校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按照 依法科学、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区施策、分类实施 的原则,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真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制定方案、定岗定责、健康监测、疫情报告、人员管控、环境整治、通风消毒、健康宣教、心理疏导、物资准备等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和可能发生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真正做到应急处置有案可循,有规可依,处置科学、应对高效,有效保障开学后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和师生健康。

三、依法科学督导,规范有序开展防控工作

根据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工作安排,省卫生健康委已抽调8名防控经验丰富、能力突出的专业人员,与省教育厅相关人员共同组成疫情防控督导组,分赴8个市(州),督促各市(州)教育系统规范有序开展防控工作,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制定防控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建立防控队伍、储备防控物资等各项开学前的准备工作,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环境卫生整治和通风消毒工作;对疫情防控人员、经费、物资未落实,内部疫情防控制度、方案不完善,校园环境整治不彻底,师生健康防护等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一律不准开学、开课。

四、全面细致巡回指导,实现所有学校全覆盖

省卫生健康委与省教育厅已共同组建校园疫情防控专业指导员队伍,按照以县(区)为主体,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对开学复课的所有学校进行巡回指导,检查学校疫情防控 六项制度 (学校疫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师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和追踪报告制度、 不能按时到校及身体异常学生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消毒与隔离制度)的建立、落实和坚持情况,指导学校做好人员健康管理、场所通风消毒和环境卫生整治,并对学校师生和防控人员开展基本防护知识和各项预防指南、技术方案、应急预案的培训,做到指导全覆盖,不漏一校一园,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五、及时科学处置,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疫情

省卫生健康委已组建5支分别由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专业消杀、医疗救治、传染病执法监督等业务骨干组成的开学期间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导组整装待命。各市(州)一旦发生疫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当地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青海省学校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指导、配合开展疫情应急处置,做到及时、科学、精准,严防疫情扩散。

六、实行健康通行卡制度,为师生入校提供便利

为了高效、有序推进开学复课工作,省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实行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制度的通知》,在全省实行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制度。在青海境内连续居住14天及以上,无发热、持续干咳、乏力等症状,因复学需要跨县域出行的人员,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在所在村(社区)申请办理健康通行卡。健康通行卡与身份证(户口簿)同时使用,有效期5天,持卡人省内一律通行,不再实施隔离观察。健康通行卡将有效解决健康状况难查验和跨县域人员重复隔离的问题,极大地方便有复学需要的人员,节约防控资源,提升防控效率。

我省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点

主任医师、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马永成

根据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持续稳定向好的趋势,当前我省的防控策略为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以外防输入为主,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管控,着力抓实抓细各项措施,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中小学校、大中专院校和托幼机构是人群高度集中场所,是下一步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针对中小学校、大中专院校以及托幼机构的防控要点做如下提示:

一、开学、开园前的准备工作

(一)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和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复课查验制度、健康体检制度、清洁消毒管理制度等,做到 一地一案 一校一案 ,责任到位,分工到人,提前培训和演练,完善各项应急机制,熟悉各项应急工作流程。学校和托幼机构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二)要摸清师生假期外出情况和身体状况,安排专人负责返校人员的管理,掌握师生返校时间、交通工具等有关情况。所有从省外返回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每日早晚各测量一次体温并做好记录,隔离期满后方可返校,期间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

(三)学校要实行 日报告 零报告 制度,每日向主管部门报告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

(四)开学、开园前应进行彻底清洁,并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教室、宿舍、场馆等开窗通风。做好相关物资的准备,包括体温计、口罩、洗手液、手消毒剂、手套、酒精、消毒液、紫外线消毒灯等。

(五)在校园内应设置相对独立的临时隔离等候区,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二、开学、开园后的日常防控工作

(一)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做好对学生及教职员工的晨、午检,因病缺勤监测和管理工作。每天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上报。

(二)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控制人员进出,尽量减少与外界接触。减少校内人员的集聚和交流,取消大型会议、集会、比赛等活动。

(三)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要对学生宿舍实行专人负责制,保持学生公寓及公共区域清洁,定期消毒通风,同时做好记录。对学生宿舍出入口应安排人员查验学生信息,控制进出人流。住校学生应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避免接触不相关人员。外出应佩戴口罩。

(四)食堂、超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食堂配餐时注意荤素搭配,合理营养。就餐时采取 分时、分区、分组 制度,尽量错峰就餐、分散就餐,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就餐时不交谈,餐后及时洗手。排队取餐时应佩戴口罩,且与他人尽量保持一定的距离。

(五)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学生手卫生措施,确保学校洗手设施运行正常,示范学生正确的洗手方法,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六)做好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教室、宿舍、食堂、教师办公室、卫生间)等的卫生管理,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开展预防性消毒,可用高效低毒消毒剂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和室内地面进行消毒;教室、活动室、餐厅、图书馆、厕所等公共场所,每天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被褥及个人衣物要定期晾晒、定期洗涤。消毒工作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

(七)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要在开学后及时组织开展教职员工及学生新冠肺炎防护知识和技能的宣讲,培养师生良好卫生习惯和技能,同时,在校区显著位置设置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栏,提升学生和教职员工疫情防控意识。

(八)保持校园的环境整洁。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设置口罩废弃垃圾桶,厕所应有专人清扫、保洁、消杀。

(九)开学后每一位家长要配合学校和老师履行好保护孩子健康成长的责任,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要配合学校做好教育教学及疫情防控工作,提升孩子自我防护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孩子上学前要测量体温,若体温超过37.3℃,不得前往学校。要指导孩子正确佩戴好口罩,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回到家时要及时洗手消毒。家长要听从学校的安排不得扎堆接送孩子,不聚集交谈,人与人之间尽量保持一定距离。如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班主任并带孩子就诊,就诊情况及时向班主任反馈,不得隐瞒,谎报病情。

三、学校出现疫情后的应对措施

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在入学时及正常开课期间,如发现有被认定的密切接触者、诊断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或出现发热等异常情况的,应立即报告,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采取以下措施:

(一)传染源管理。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负责人,并及时去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学生如出现可疑症状后,应立即为其佩戴口罩,转至临时隔离室,及时联系当地疾控机构进行调查和指导落实防疫措施,并协助开展有关调查处置工作。对诊断结果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按规定进行隔离治疗,并配合开展密切接触者排查。病例一旦排除,应按要求解除有关管控措施。

(二)校内疫情控制。按照规定要求对划为疫点的场所设置醒目的警戒线。在辖区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完成疫点终末消毒工作,增加预防性消毒的频次。及时向师生通报情况,并做好思想稳定工作,防止产生恐慌情绪。

(三)停课措施。出现病例的班级要立即停课,同班、同宿舍同学及在该教室上课的老师均列为密切接触者进行管理,并根据病例活动情况搜索其他可能的密切接触者。校内出现无流行病学关联的病例,建议采取全校停课的措施,停课期间师生应居家或留在宿舍,尽量减少外出。停课期间,学校应指定专人做好与学生的联系,发现学生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及时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李欣 李雪萌)

全省学校疫情防控和延迟开学 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情况 ——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第十一场新闻发布会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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