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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行动计划

时间:2022-02-03 14: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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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行动计划

引导加强境外工程承包合作,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企业提升工程承包合作水平。

3.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大力开展多领域有特色的国际交流活动,加强国际友城建设,促进民心相通。(119)积极参与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支持高校院所和企业参与国际科技合作,推进科技人文交流、共建联合实验室、科技园区合作、技术转移。加强高端智库国际交流。推进与俄罗斯伏尔加河沿岸联邦区合作。(120)搭建文化交流桥梁。开展“一带一路上的安徽人”大型媒体新闻活动,积极申报“丝绸之路影视桥”工程,推动优秀文化、文学作品、影视产品走出去。(121)促进教育及青年交流。大力推进双向留学,推动教师和学生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留学,打造“留学安徽”品牌吸引沿线国家青年来皖学习。推进合肥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建设。(122)强化卫生领域合作。加强医疗人才培养、防治技术交流、高端医疗技术等领域国际合作,大力传播中医药文化。组织医疗技术人员赴南苏丹、苏里南等国开展医疗援助行动。(123)发挥侨商徽商作用。高水平规划建设安徽(合肥)侨梦苑,打造海外华人华侨创新创业集聚区。积极推进“徽商回归”,鼓励海内外皖籍人士回乡投资创业。办好巢湖侨创峰会。

(三)推进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1.加快大通关一体化。提升口岸便利化水平,推进区域通关一体化合作,打造高效便捷大通关。(124)加快互联互通口岸通道建设。完善长三角区域大通关协作机制,重点推进口岸城市群大通关项目合作和联动发展,围绕水水中转、铁海联运、空陆联运、保税货物流转等,优化监管模式,提升物流效率。深化长三角口岸物流项目合作,拓展中转集拼业务,对接长江流域港航、铁路、空港等信息平台,实现跨区域口岸物流协同联动。(125)加快区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合作。推动港航物流信息接入“单一窗口”,推进通关数据交换、口岸物流信息对接、企业信用信息互认、监管执法信息共享。推动扩大长三角“单一窗口”跨区申报试点范围。推动与上海“单一窗口”数据查询和统计对接。(126)健全全链条监管体系。有序扩大金关二期特殊监管区域管理系统使用范围,加强进出口商品全流程质量安全溯源管理。(127)推进中欧班列协作发展。加快合肥中欧国际货运班列站场设施和信息化建设,争创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主动加强与沪苏浙合作,优化班列线路布局,共建境外综合服务体系,拓展回程资源,提高双向常态化运行质量效益。(128)构建更为便捷宽松的出入境软环境。全面优化服务举措,强化政策便利体验。

2.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对标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129)提升外商投资管理和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全面清理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度。(130)保障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保持外资政策稳定性连续性。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

3.加强国际人才引进。发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全创改”试点省的聚才作用,积极引进国际高端人才,营造外国专家“来得了、待得住、用得好、流得动”良好引才氛围。(131)完善国际人才引进政策。建立海外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推广实施持永久居留身份证外籍高层次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改革,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建设海归人才创新创业创造中心。积极复制推广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际人才试验区经验,稳步开展外国人永久居留、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出入境便利服务、留学生就业等政策试点。完善外国人才评价标准,推动长三角区域内国际人才认定、服务监管部门信息互换互认,保持政策执行一致性。(132)提高国际人才综合服务水平。学习借鉴上海、南京、杭州、苏州等地国际社区建设经验,完善国际学校、国际医院等配套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在皖工作国际人才享有医疗、子女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

八、优化区域生态系统,推动生态环境共保联治

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推动,以保护好山好水为重点,突出生态廊道促联保,突出问题整改促联治,突出生态补偿促联管,夯实绿色发展生态本底,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绿色发展样板区,共建绿色美丽长三角。

(一)加快建设绿色生态屏障

1.加强生态空间保护。强化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和修复,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持续扩大绿色生态空间,建设生机勃勃的绿色安徽。(133)加快生态廊道建设。重点打造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4条生态廊道,强化以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农田林网和堤岸林为主的防护林体系建设,开展全线两岸植绿复绿,确保宜林地段绿化率90%以上。(134)提升生态屏障功能。增强皖西大别山区、皖南山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打造森林生态安全屏障。整合优化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加快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135)加快建设环巢湖生态示范区。谋划实施环巢湖十大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高质量打造环巢湖湿地公园群。

专栏23 环巢湖十大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

围绕生境、水系、水质、水量等湿地保护的核心问题,以十五里河、南淝河、兆河、杭埠河等入湖河流河口及滩涂湿地保护为重点,加快建设肥东十八联圩、玉带河,肥西三河,包河湖滨、派河口,巢湖半岛、槐林、柘皋河,庐江马尾河、栖凤洲等十大湿地,恢复湿地景观,完善湿地生态功能。到2030年,创建4个国家级湿地公园,建成4个省级湿地公园、2个市级湿地公园,打造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总面积近100平方公里的环巢湖湿地公园群,创建合肥国际湿地城市,为美丽中国建设作出安徽贡献。

2.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改善和提升生态功能。(136)保护和恢复森林生态系统。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全面有效管护天然林森林资源,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按照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公益林建设和后备森林资源培育。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137)加强长江、淮河流域自然湿地保护。实施华阳湖、太平湖、升金湖、南漪湖、城西湖、瓦埠湖、女山湖、平天湖等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对过度利用、遭受破坏或其他原因导致生态功能降低、生物多样性减少的湿地进行综合治理,开展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138)加强水源保护和水土流失治理。实施重要水源地保护工程,全面开展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实施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工程,加强丘陵山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长江流域露天矿山和尾矿库复绿工程,加强矿山废弃地恢复治理。实施两淮矿区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

专栏24 两淮矿区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

坚持资源开采与沉陷防控同步、综合治理与综合利用结合,科学规划,厘清责任,深化改革,完善政策体系,继续推进淮北市濉溪县和杜集区、淮南市谢家集区全国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试点建设,切实保障沉陷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大力促进沉陷区生产方式转变和群众创业就业,努力实现两淮煤炭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

(二)强化更高标准重点领域污染防治

1.加强重点河湖水环境治理。纵深推进“三大一强”专项行动,以解决“23+N”问题整改为主攻点,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促进水体水质明显改善。(139)打好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坚战。构筑“1公里、5公里、15公里”分级管控体系,持续推进长江、淮河流域“禁新建、减存量、关污源、进园区、建新绿、纳统管、强机制”七大行动,制定实施长江、淮河、新安江—千岛湖、巢湖等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治理方案,持续改善长江、淮河、巢湖流域水体水质,稳定保持新安江水环境质量。(140)持续加强水资源保护。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建立节约高效的农业用水制度,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地下水,加强皖北地区地下水降落漏斗治理。

2.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打赢蓝天保卫战,推动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切实改善空气质量。(141)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实行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推动华东电网公司、沪苏浙共同做好皖电东送机组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同步参与安徽电网深度调峰。(142)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钢铁、水泥行业和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全面推进工业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43)持续加强其他各类污染源治理。实施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完善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任务清单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加强涉气“散乱污”和“低小散”企业整治,制定老旧车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方案,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和相应油品标准。

3.提升固废危废防治水平。健全固体废物污染防控长效机制,加强固废危废无害化处置和综合利用。(144)有效防控固废危废非法跨界转移。建立涉固体废物单位清单,实行危险废物和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申报登记,严格防范工业企业搬迁关停中的二次污染和次生环境风险。全面运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健全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活动。(145)强化固废危废处置和综合利用。统筹规划固废资源回收基地和危废资源处置中心,推行垃圾分类,支持建设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鼓励各地建立“无废城市”建设综合管理制度和技术体系,探索建立跨区域固废危废处置补偿机制。

(三)健全更加紧密联防联控体系

1.全面推行生态补偿机制。加快推进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十大工程建设,全面推广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积极探索跨区域生态补偿污染赔偿标准和水质考核体系。(146)建设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配合编制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深入实施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第三轮试点,在水权交易、排污权交易、园区建设、生态工程等方面,进一步探索和拓展生态补偿的方式和领域。(147)在长江、淮河流域推行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滁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积极推进洪泽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建立完善沱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148)逐步在湿地等其他生态领域推广“新安江模式”。

专栏25 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工程

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范围暂定为皖浙5市22县(市、区),人口约830万人,面积约31981平方公里。建设内容包括持续推进流域水环境保护合作,深入推进大气污染协同防治,着力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协同发展,着力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协同发展,推动旅游一体化发展等。目标是引领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流域水质保持优良,生态环境全面提升,生态经济高效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2.健全区域环境治理联动机制。强化源头防控,健全环境保护监测预警、严惩重罚、责任追溯等制度,提升区域污染防治的科学化、精细化、一体化水平。(149)强化大气、水污染联防联控。推动排放标准、环保规范和执法规范对接,逐步实现区域环境治理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的统一和联合发布。统一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标准,开展区域应急联动。积极参加长江、淮河等干流跨省联防联控机制,充分加强相关流域管理机构的对接合作,联合推进跨界断面水质联合检测和水环境质量信息共享制度。发挥空气质量超级监测站作用,建设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信息平台,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大数据系统,深化数据共享。(150)建立多维参与、协作共治的环境风险联防联控体系。加强长三角跨界环境污染纠纷处置和应急联动,深化信息共享机制,建立重点区域环境风险应急统一共享平台。探索建立跨行政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协调机制。

九、增强民生保障能力,推动公共服务便利共享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加快公共服务制度接轨,扩大优质公共服务资源供给,促进社会治理共建共治,提升全省人民在一体化发展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便利化

1.加快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衔接统一。加强标准化管理,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151)健全标准体系。制定安徽省地方标准和分行业领域标准规范,参与制定并落实长三角中心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152)推动区域达标。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民生投入,重点向皖西、皖北等地区倾斜,逐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努力缩小与沪苏浙的差距。

2.促进公共服务便利化。加强区域协作联动,促进居民异地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并便捷结算。(153)建立健全医保异地结算机制。完善住院费用异地直接结算制度,逐步扩大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创新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方式,探索开展异地备案互认合作,提高异地就医便利性。推动建立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信息沟通机制和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监管合作。(154)推进社会保险异地办理。开展长三角地区异地居住人员数据交换和比对,推进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合作。推进工伤保险相关政策逐步统一。开展养老服务补贴异地结算试点。(155)实施民生档案跨区查档服务项目,推动建立互认互通的档案专题数据标准体系。

(二)提升教育文化卫生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水平

1.提升教育合作发展水平。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共享,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156)加强区域教育标准体系建设。参与研究统一的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联合开发区域基础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协同开展评估监测。(157)深化基础教育合作。积极引进沪苏浙优质学前教育、中小学资源,通过设立分校、整体托管、协作帮扶、学校联盟等方式提升办学水平,共建校长及教师培训联动平台,打造优质均衡的基教统一体。(158)支持高等教育协同发展。实施“551”重点工程建设和高峰学科建设计划。推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等高校与沪苏浙优质高校全面合作,构建一流学科联合体,共建“双一流”大学。加强与国际知名高校合作办学,支持安徽大学纽约石溪学院等国际化教育试点示范。鼓励有条件的市引进沪苏浙一流大学、科研院所设立分支机构。加快推进安徽高校协同创新联盟建设,探索建立长三角跨区域联合实验室,联合成立长三角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协同中心。(159)打造长三角产教融合的职教共同体。调整优化职业院校及专业区域布局,错位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推进产教融合基地、标杆城市和企业建设。探索联合建立涵盖行业企业的职教集团,搭建职教一体化发展平台,办好安徽国际商务职教集团,努力打造长三角区域的“职教人才成长带”。

专栏26 沪苏浙一流大学设立分支机构及高校合作交流推进工程

支持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等“双一流”大学到安徽设立分支机构、研究院或特色学院,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沪苏浙皖高校合作办学,鼓励联合共建优势学科、实验室和研究中心,支持安徽中医药大学与沪苏浙相关高校建设产教研医一体机构。充分发挥沪苏浙皖高校联盟作用,促进四地高校探索开展相互承认特定课程学分、实施更灵活的交换生安排、科研成果分享转化等方面的合作交流。支持滁州市建设沪苏浙高教科创项目。

2.促进文化交流合作。强化政策联动协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推动文化相互融通,系牢人文交流纽带。(160)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深化历史文物保护合作,联合开展考古研究,推动建立长三角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交流、传承创新发展长效机制。推进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加强楚汉文化、淮河文化、老庄文化等研究,推动传统文化创新性发展,提升区域文化影响力。统筹推动大运河安徽段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打响“千年运河”品牌。(161)整合提升红色文化资源。深入挖掘红色教育资源,丰富价值内涵和文化元素,弘扬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共同打造长三角红色文化传承创新区。(162)强化公共文化机构联通合作。加强长三角美术馆、博物馆、图书馆和群众文化场馆等馆际联动和服务功能联通,实现城市阅读一卡通、公共文化服务一网通、公共文化联展一站通、公共文化培训一体化,推动舞台艺术、展览策划、美术创作和群文创作等全方位合作交流。

3.共同打造健康长三角。推动长三角医疗卫生事业合作共享、协同发展,持续提升人民健康水平。(163)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共建共享。共同制定长三角区域卫生资源发展规划。积极引进上海等地优质医疗资源,采取合作办医、设立分院、委托管理、组建医联体等形式开展全方位深度合作。加快推进合肥、芜湖、蚌埠三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积极创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推进长三角专科联盟建设,开展医疗、教育、科研合作,协同打造国际领先的优势学科群。(164)加强医疗协作。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建立区域分级诊疗制度,支持合肥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部中心建设。逐步实现疾病诊断标准、治疗方案、质量控制、数据归集、疗效分析“五个统一”,推进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等检查结果互认。发掘中医药文化内涵,深化中医药传承创新合作,建设中医专科联盟和区域中医专科平台,共建科研协作网络。(165)强化公共卫生合作。健全区域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和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卫生健康综合执法监督联动协调机制,推动建立长三角区域性航空医疗救援体系,加强血液联动保障。(166)加强医改联动。深化长三角城市群医院协同发展战略联盟建设,探索长三角药品和耗材联合带量采购。(167)推进养老区域合作。搭建区域养老信息咨询、信息发布及行业服务管理平台,制定区域产业资本和品牌机构进入养老市场指引,培育养老专业化市场,推进区域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服务标准和照护需求评估标准、养老护理员从业资格互认互通。加快养老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养老产业布局,支持池州、芜湖等地开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养老试点,建设一批健康养生基地。

专栏27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

依托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省,围绕肿瘤、心血管、儿科、中医、创伤等重点方向,制定支持政策清单,通过合作共建、委托管理、专科联盟等方式,与上海等地国内高水平医院开展合作,建成一批国内一流医疗中心,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满足人民群众就近享有高水平医疗服务的需求。推进安徽省立医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与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安徽省儿童医院与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等合作共建项目,实现引进国内高水平医院取得实质性进展。

专栏28 长三角健康养生基地建设工程

发挥生态、中医药、生物医药等资源优势,加强与沪苏浙合作,积极引入社会资本,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运动休闲、互联网、食品等融合发展,加快培育健康养生新业态,支持项目集中建设、企业集聚发展。充分发挥职校资源、技工大省优势,储备养老护理人才。建设100个左右健康小镇,努力把安徽建设成为长三角重要的健康养生基地。

(三)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合作发展

1.共筑文化产业发展高地。立足区域文化产业优势,加强区域分工协作,打造重点发展产业链,推动长三角文化产业一体化发展。(168)强化重点领域合作。推动签订一市三省文化产业一体化发展框架协议,在文化科技融合、文化金融服务、对外文化贸易、文化旅游融合、文创产品开发等方面加强合作。加快建设合肥、蚌埠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探索建立长三角地区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合作联盟,鼓励金融机构加强文化金融产品开发合作交流,推动建立长三角地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合作机制。加强广播电视、新媒体和电影产业合作发展,推动安徽卫视与东方卫视、江苏卫视、浙江卫视打造卫视品牌联盟。(169)壮大文化市场主体。建设一批文化产业重大项目,培育一批龙头文化企业,推动省内文化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打造实力雄厚、具有强大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170)打造国际交流平台。继续办好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合肥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等展会,举办安徽国际文化旅游节,争取举办中国(黄山)国际文化旅游高峰论坛。

2.共同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加快推进长三角旅游市场和服务一体化建设,积极发展“旅游+”,共同打造高品质的休闲度假旅游区和世界闻名的东方度假胜地。(171)加快文化旅游资源统筹和高效利用。联手打造一批名山、名湖、名城、名镇、名村、名园、名馆等文旅精品,谋划上海“一大”会址—浙江嘉兴南湖—泾县云岭—皖西大别山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开发“高铁+景区门票”“高铁+酒店”等系列快捷旅游产品,推出安徽小岗“中国农村改革发源地”等文化旅游品牌。(172)逐步建立统一的区域旅游服务规范。推动建立“乐游长三角”网络服务平台,共建共享旅游信息库,建立旅游安全提示、旅游景区(点)大客流预警等信息联合发布机制。共同推出“畅游长三角”“惠民一卡通”“旅游护照”等产品。推动制定区域性旅游服务标准、规范,建立统一认证体系。(173)推动休闲产业发展。开展全民健身合作,共同推动建立长三角体育产业联盟,举办长三角汽车联赛,办好长三角运动休闲体验系列活动。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推进休闲农业品牌化发展,加强长三角区域合作交流,共同推动长三角休闲产业大发展。

专栏29 世界级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工程

提升旅游业特色化、现代化、国际化、标准化水平,推动长三角建成世界级文化旅游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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