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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考察及体检等事宜通知

时间:2018-12-16 13: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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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考察及体检等事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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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考生:

根据《关于做好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号)、《青岛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考察及体检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范围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具体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一)应届毕业生请提供由学校或学院出具的本人在校综合表现情况证明材料(要求学校或学院盖章,密封);往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与考生本人联系考察;(二)所有人员均须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

上述材料在9月4日前交至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如需邮寄(邮寄地址:青岛市李沧区永平路29号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王老师收,联系电话0532-89076055);

三、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时间地点

时间:9月7日(周一)、9月8日(周二)

集合地点: 青岛市中心医院8号楼门前(青岛市市北区四流南路127号)

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1.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

2. 须空腹,体检前一天晚上不要饮酒,晚上10点至次日体检结束前禁食、禁水;

3.体检费用360元现金,由考生本人承担;

4.到达集合地点后先进行签到、抽签、照相,然后进行体检;

5.逾期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职位空缺将根据简章要求进行递补体检,具体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体检单位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体检过程中请大家保持一定距离,全程须佩戴口罩(五官科除外),有体温升高者,请自动提出申请,停止本次体检。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2-89076055

点击下载

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

8月26日

原标题:关于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考察及体检等事宜的通知

文章来源:/NewsShow.aspx?nid=5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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