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整治马路车辆租赁市场的
通 告
为推进我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区创建文明城市指挥部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区建设施工车辆及各种货物运输车辆租赁市场实行统一管理、规范经营,以解决车辆乱停乱放、违规占道、影响交通等问题。
一、从7月2日起,所有从事建设施工车辆及各种货物运输车辆租赁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统一进入定点车辆租赁交易市场,严禁在道路、便道等影响交通的场所停放车辆。
二、两个租赁交易市场集中点分别是:位于洋河南镇宣大连接线与洋新线交叉口东北角的洋河南车辆租赁交易市场和位于河子西乡钟楼大街以南、河子西乡供电所以北、柳川河西路东侧的河子西车辆租赁交易市场。
三、车辆租赁市场由张家口通奥公路养护工程公司负责经营管理,实行企业化有偿服务管理模式,具体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收取。
四、主城区所有从事租赁业务的车辆一律进入河子西车辆租赁交易市场,洋河以南所有从事租赁业务的车辆一律进入洋河南车辆租赁交易市场。经营者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依法规范开展租赁业务。
五、公安、交警、交通、市场、城管等部门将联合组成执法队伍,集中清理工程桥、体育场东门、柳川河桥头、洋河南桥头等马路车辆租赁市场,彻底解决交通拥堵、占压盲道、违章停车等问题,取缔城区占道经营的马路租赁市场。
六、凡不按规定进场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政府
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