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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完善法律顾问制度 促进国资国企改革和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0-12-06 19: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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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完善法律顾问制度 促进国资国企改革和高质量发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部署要求,结合大连市国资委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守住防范化解风险底线“三大重点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即将出台的《关于新时代深化国资国企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紧密结合我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根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大委办发〔〕1号)《大连市国资委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大国资法规〔〕107号),市国资委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于6月重新选聘了法律顾问。

经过相关程序,确定王恩群(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大连市律师协会监事长)、杨家君(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大连市律师协会会长)、陈文卿(辽宁智库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大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为市国资委新选聘的三名法律顾问(以姓氏笔画排名),聘期为6月至6月三年。三名法律顾问均为各自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在大连市律师协会担任职务,在大连市法律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三个律师事务所也都是规模较大、专业力量较强,从业人员学历高、业务范围广,在司法领域享有较高声誉的专业机构。能够为国资委机关和各出资企业在健全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设置法人治理结构,持续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复杂疑难的涉诉案件等方面,提供分门别类、专业精准的法律服务。

三名法律顾问均表示:将为进一步推进市国资委机关及各出资企业法治建设,全面提高国资国企依法治理水平,保障市国资委依法行权履职,依法开展国资监管,为提高国资国企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履职尽责,提供法律服务。

市国资委原聘请的三名法律顾问孙福谋(辽宁君连律师事务所)、徐长焕(辽宁诚高律师事务所)、温波(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不再担任大连市国资委法律顾问。

大连市国资委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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