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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河南省教师和青少年学生 “防控疫情 与法同行”专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11-20 19: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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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河南省教师和青少年学生 “防控疫情 与法同行”专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司法厅 河南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教师和青少年学生“防控疫情 与法同行”专题征文活动的通知》要求,我院组织参加河南省教师和青少年学生“防控疫情 与法同行”专题征文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全院教师和学生

二、活动内容

广大师生要结合疫情防控期间所见所闻、所思所感,围绕防控期间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谈法与学习工作、法与个人成长、法与家国建设,释法治精神,谈认识看法,说作用影响。文章应主题鲜明、观点正确、事例真实、言简意赅。作品体裁不限,要求原创,不得抄袭、剽窃,一旦发现有抄袭行为,将取消参评资格。

三、征文格式要求

1.字体要求。题目用宋体加粗 3 号字体,正文用仿宋体 3 号字体,行间距设置为 28 磅。

2.字数要求。学生组 800—1500 字,教师组 1500—2000 字。

四、活动流程

1.安排部署阶段( 年 3 月 2 日—3 月 30 日)。各直属党组织、各部门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对所属教师和学生注册学习、参加征文等环节进行安排和部署。

2.注册学习阶段( 年 3 月 31 日—4 月 26 日)。各直属党组织、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所属教师和学生登录“青少年普法河南”官方微信公众号注册学习,并在学习的基础上,组织教师和学生积极创作“防控疫情 与法同行”专题征文。

3.作品上传阶段( 年 4 月 27 日—5 月 16 日)。各直属党组织、各部门将教师和学生作品分类别报送至教师工作部和学生工作部。教师工作部和学生工作部分别对教师和学生的征文作品进行审核,并组织作品符合要求的教师和学生完成作品上传。

4.网络海选阶段( 年 5 月 17 日—6 月 16 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司法厅和河南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网络海选。高校前 100 作品进入省级初评。

5.初评阶段( 年 6 月 17 日—7 月 6 日)。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司法厅和河南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高校师生组别进行统一评选,优秀作品上传至“青少年普法河南” 省级复评入口。

6.省级复评阶段( 年 7 月 7 日—7 月 26 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司法厅和河南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会同省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邀请省内外知名高校法学教师、普法教育专家成立专家评选委员会,对进入复评阶段的作品进行评审。最终获奖名单在“青少年普法河南”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五、奖励方式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司法厅和河南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获奖师生和学生指导教师(学生获奖作品每部仅限一名指导老师)予以表彰,颁发证书(证书在“青少年普法河南” 公众号上自行下载打印)。同时,对于获奖作品,将在“青少年普法河南”公众号展示以供大家交流学习。

六、有关要求

1.各直属党组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要求,将围绕疫情防疫需要组织开展的法治征文活动作为提升广大教师和青少年学生法治素养的关键抓手,引导广大师生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积极组织教师和学生参加征文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党务工作部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通过微信、微博、 网站等多种途径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对征文活动进行报道,积极营造广大教师和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要严格把握标准,对作者资格以及作品的格式、立意、内容、观点、复制比等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作品上传,确保征文活动高质量完成。

3.广大教师和学生要树立法治观念,努力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把疫情灾难当成教材,科学认识疫情,理性应对疫情, 树立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的意识,增强打赢防疫人民战争的信心和决心,共同完成好这场“生命教育、信念教育、科学教育、道德教育”,要向奋战在防疫一线的医护工作者、公安干警、志愿者等先进人物学习,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争做对国家、社会和人民有用的人才。

文:党务工作部

编辑:王紫钰

责任编辑:李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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