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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问题及对策 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全国人社系统新闻门户

时间:2020-01-15 06: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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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问题及对策 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全国人社系统新闻门户

| | | | | | | | | | | | | | | 当前位置: >>>>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问题及对策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作者:朱士宏 本报记者 许良 日期:-03-16[导读] 近几年,由于建筑行业农民工未参加工伤保险,其工伤后得不到有效的社会保障,因伤致残、因伤致亡、因伤致贫的问题较为突出,甚至造成上访事件发生。所以,对建筑行业农民工而言,工伤保险是他们重要的一条“安全绳”、一道“保护网”。

近几年,由于建筑行业农民工未参加工伤保险,其工伤后得不到有效的社会保障,因伤致残、因伤致亡、因伤致贫的问题较为突出,甚至造成上访事件发生。所以,对建筑行业农民工而言,工伤保险是他们重要的一条 安全绳 、一道 保护网 。下面就建筑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实际情况谈几点拙见。

突出问题

(一)建筑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问题日益突出

,《工伤保险条例》颁行前后,工伤保险参保的范围仅是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农民工参保人数较少,建筑行业农民工参保更是微乎其微。,随着《工伤保险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参保人员范围逐步扩大到民营非公经济企业的农民工。但《条例》当时规定,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由于在农民工集中、流动性大的建筑业,难以确定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传统费率模式难以有效适应,使得建筑企业农民工难以纳入工伤保险。,国务院下发《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全面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平安计划 。1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强调按工资总额缴费的同时,规定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根据此项授权,人社部制定了《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人社部令第10号),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实行以建筑项目为单位,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这为建筑行业企业参保提供了政策支持。

从近两年看,,舒城县全县已参保用工单位工伤保险待遇享受350人,其中农民工266人;,全县已参保用工单位工伤保险待遇享受326人,其中农民工280人。同时从县住建部门了解,全县登记在册建筑企业近70家,在县城建筑业务工农民达1.2万人之多。然而,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企业只有25家,参保农民工仅531人,大部分企业参保的仅仅是公司几名正式职工。以上数据说明了一个问题,工伤者90%以上都是农民工,工伤几乎成了农民工的头号 杀手 。

(二)建筑企业的部分农民工工伤认定困难

近年来,建筑业农民工工伤维权面临的诸多现实问题。由于自身法律知识的欠缺,不懂得收集和保存必要的证据的,导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的事实由于时间的推移而无法认定的等等。

问题成因

(一)就业岗位不稳定,流动性强是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产生的制度性原因

一是劳动关系复杂,如小时工、季节工、无正式劳动合同,劳动关系随时可能终止;受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影响大,经常根据行业情况和自身经济、体力等实际情况更换工作岗位。二是流动性较强。员工企业间流动过于频繁,企业为其参加工伤保险很难无缝对接。

(二)企业方面的原因

一是用人单位认识不够,参保主动性不强。使用农民工的部分企业,认为参加工伤保险,企业需增加费用支出,增加企业成本,加重企业负担,部分单位缺乏维护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的思想,心存侥幸不能主动地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二是缺乏必要的安全培训。农民工所从事的工作主要集中于建筑等行业,而建筑业又是很容易发生工伤的领域,农民工受伤存在很大的风险。

(三)农民工自身的原因

大多数农民工预测风险能力不够强,工伤保险意识相对较薄弱。他们往往从眼前利益出发,对各种潜在风险心存侥幸心理,参保意愿滞后。

对策建议

(一)加强工伤保险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参保意识

充分利用《六安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正式实施的有利时机,采取集中宣传、深入企业灵活宣传、散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宣传工伤保险政策和经办规程,宣传参加工伤保险的意义和好处,增强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识。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教育职工依法维权,积极主动会同住建、安监等部门,共同依法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二)启动 按项目 参保,破解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难题

12月29日,人社部等四部门颁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对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伤保险作了特殊规定。6月1日,六安市人社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六安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职工特别是农民工,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按照项目工程合同造价的千分之二缴纳。按项目参保是制度创新,实现了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全覆盖,保障了每一位建筑工人工伤保险的合法权益。这一制度的创新和落实,有效地解决了困扰我们十多年的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难题。

(三)加强政府各部门监管力度,提高建筑行业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参保率

参加工伤保险也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政府行为,也是一项惠民政策和民生工程。一是加强劳动执法监察力度。对企业用工和参加工伤保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尤其农民工人员数量较多的建筑企业,应及时为施工工地所有工人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二是与住建、招投标局等部门及时沟通共同把关。为有效约束建筑行业用人单位逃避参保,继续以《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为政策依据,与住建、招投标局共同建立制约机制。按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手续时,应提交承包该项目施工企业为该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正在施工的企业,进入现场核查建筑施工企业参保情况,未参保的督促其尽快参保。

(四)完善相关规定,为农民工工伤认定提供政策保障

一是针对劳动关系确认难、时间长,造成了农民工工伤待遇索赔程序复杂问题。建议人社部门对未订立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不清的,只要职工能提供工作证、上岗证、工资发放单、证人证言等有效证据的,都及时受理;二是针对劳动者对工伤事故不清或事过境迁的,很难从用人单位取得证据的。在这种情形下,建议人社部门,当申请人提出要求时,要及时组织人员深入单位或事故发生地寻找蛛丝马迹,千方百计做好各类证据的收集;对确实无法收集收据的,由职工个人先向仲裁办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后再进行工伤认定,解决职工个人工伤认定申请难的问题,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在过去的历程中,建筑业农民工参保并非一帆风顺、尽善尽美。 扩面 和 全覆盖 依然是我们未来追求的目标,惟有秉持求真务实的理念,才能促使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步入良性法制化轨道。只有政府各个相关部门明确了责任,才能步调一致,在农民工工伤保险中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建立起监督和实现政府责任的机制,建筑业农民工的工伤保险问题才能得到切实的解决,才能共同做好全面推进实施工伤保险制度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刘俊良[责任编辑:]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09-10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09-10泉州晚报-09-09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09-08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09-01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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