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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举行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发布会

时间:2019-05-15 01: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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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举行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发布会

-09-28 | 来源: 国新发布

原标题:9月28日黑龙江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情况

9月28日黑龙江举行新闻发布会。省人社厅副厅长何衍春、医疗保险处长张冰琦、省医保局异地就医处长张旭出席发布会介绍全省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主持人王国璇:

女士们、先生们:

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是关乎每个公民切身利益的大事,一直受到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黑龙江省城乡居民医保整合进展情况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情况,今天,我们请来了省人社厅副厅长何衍春先生、省人社厅医疗保险处长张冰琦女士、省医保局异地就医处长张旭女士,请他们通报这两项工作进展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何衍春先生做主旨新闻发布。

黑龙江省人社厅副厅长何衍春:

新闻界各位朋友、同志们:

上午好!首先,我代表省人社厅对新闻界的各位朋友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稳步推进,这两项工作备受群众关注,下面我代表省人社厅就此与各位媒体朋友做个交流。

一、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黑龙江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于,由人社部门负责管理,参保对象为城镇非就业人口;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医疗制度建立于,由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管理,参保对象为全体农村居民。与全国各省份情况相同,两项医保制度覆盖人群具有相似的社会特征,并在筹资方式、政府补助、补偿等许多政策环节和运行模式上都具有高度一致性。但在整合前,也存在着制度分设、管理分离、资源分散、结算标准不统一、报销不便、医保关系转接不畅等问题,这也是当时全国存在的共性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这一问题,印发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发〔〕3号),提出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明确各统筹地区按照 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 的六统一的要求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按照国家要求,结合齐齐哈尔市的先行整合经验,省政府于11月出台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及3个附件,在东三省率先启动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工作。黑龙江省整合工作总的考虑是在现有统筹层次、制度体系、经办方式基础上,按照国家 努力实现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高效,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的要求,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立足基本、保障公平;上下联动、有序推进;创新机制、提升效能的基本原则,推进两项制度整合,实现起所有市(地)建立并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整合工作在制度设计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的 统一 :一是统一管理职能。将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管理和经办职能整合归口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二是统一覆盖范围。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三是统一筹资政策。市域范围内城乡居民执行同等的筹资政策,个人最低缴费标准为210元,原则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属期为每年10月至12月。四是统一保障待遇。市域范围内城乡居民根据筹资标准执行同等的医保待遇政策,具体标准由各市(地)政府确定,但要确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五是统一医保目录。整合后各地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六是统一协议管理。将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整体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协议管理范围。七是统一基金管理。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整合期间,省政府分别于11月和7月,两次召开了全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整合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和督导安排。从推进情况看,截至目前,省、市、县三级已完成新农合职能、机构、人员、编制、资产、基金、信息系统等整体移交,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信息系统已经搭建运行,哈尔滨、佳木斯等11个市(地)已经完成与省信息系统的对接,10月份将依托新系统开展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哈尔滨、齐齐哈尔等11个市(地)已经出台市域范围内 六统一 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其中鹤岗、七台河已经按新政策兑现待遇,其他地市1月1日起,将按照新的政策兑现待遇。

下一步,在城乡医保整合方面,一是加大督导推进力度。督促未出台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与未实现信息系统上线的地市抓紧制定政策,完成系统对接。二是规范城乡居民医保的市级统筹管理。指导地市同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市级风险调剂金、门诊慢性病管理等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逐步规范市级统筹管理。三是切实实现经办管理的深度融合。将整合的重心由制度整合逐步转移到深度融合上,立足提供一体化经办服务,提升经办管理水平,实现制度的公平可持续。

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异地就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明确要求,推进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李克强总理在去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进行部署,作出承诺,并多次做出重要指示。目前,黑龙江省退休长期异地居住人员超过40万人,对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求非常迫切。5月,黑龙江省率先在全国开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在海南省三亚市以 点对点 形式进行联接,解决黑龙江省众多候鸟人群在海南省三亚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问题。,黑龙江省以大兴安岭地区为试点,开展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近年来,按照中央决策部署,黑龙江省各级人社部门以异地长期居住老年人和转诊转院患者住院费用为重点,建成了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现了以登记备案为入口,出院结算为出口的 信息流、业务流、资金流 全程线上流转,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进展顺利,凡是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都可以实现直接结算,不必先自己垫资再回参保地报销。

目前,全省20个统筹地区全部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已与31个省份,400个统筹区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截至9月25日,黑龙江省开通了217家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全省84%的三级定点医院已联接入网,实现跨省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716人,基金支付1076万元,其中:作为就医地就诊39人次,医保基金待遇支付27万元,作为参保地就诊677人次,医保基金待遇支付1049万元,平均为每人次患者减少垫付1.5万元。省内异地就医方面,截至目前,黑龙江省开通了351家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1至8月,实现省内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10882人次,医保基金待遇支付9554万元。

为方便长期异地居住老年人和符合转诊转院规定的患者享受到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的便捷服务,需要进行异地就医备案,我们采取三个措施:一是备案流程进一步简化。要求各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人员备案时,取消原来需要就医地提供的所有证明和盖章,只要持社会保障卡就可以申请异地就医备案。二是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范围进一步扩大。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办理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即可,参保人员异地就医选择范围扩大到就医地所有上线联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三是备案渠道进一步拓宽。参保人员可通过互联网、手机APP、定点医院直接转诊等多种方式进行备案,减少 跑腿次数 。

按照国家要求,黑龙江省建立了预付金制度,以2个月的支出额为预付额度,省内各市地上缴预付金至省级财政专户,跨省预付金通过财政专户相互预拨,每月定期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国家平台统一进行跨省清算。

下一步,在推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方面,我们将继续完善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功能,进一步完善系统线上协同管理、统计分析、公共服务查询等功能;继续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逐步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进一步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服务,努力实现应备尽备;落实 就医地管理 ,避免异地就医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积极推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分级诊疗体系建设。

做好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惠民政策落地见效,切实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欢迎新闻届的朋友们给予关注和监督。

谢谢大家。

王国璇:

谢谢何厅长。

接下来是答记者问环节。按照惯例,请大家举手示意,提问前通报自己代表的新闻机构。

黑龙江广播电视台记者:

我是黑龙江广播电视台记者,请问省医保局张旭处长,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主要待遇政策有哪些?

黑龙江省医保局异地就医处长张旭:

谢谢你的提问。对于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主要政策,我们概括起来讲就是15个字,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就医地目录就是参保人员跨省就医时原则上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参保地政策就是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参保地的支付政策,这些支付政策包括医保基金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等。就医地管理,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的时候,就医地经办机构要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和本地参保人员相同的服务和管理,包括咨询服务、医疗信息的记录、医疗行为的监控、医疗费用的审核等等。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一个符合条件的黑龙江省参保人员到北京就医,他看病时执行的是北京的目录,但是基金支付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还是执行黑龙江省的政策,同时他到北京就医,北京市经办机构要向对待本地参保人一样给他提供同样的服务和管理。

黑龙江日报记者:

您好,我是黑龙江日报记者,这个问题还是提给张旭处长,请问哪些群体可以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张旭:

这个问题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自己能不能享受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这个政策。按照人社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120号)文件要求,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这四类人群均可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待遇。目前,全国各省市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7226所,黑龙江省开通省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351所,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217所,覆盖所有市地。异地就医人员可通过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网站查询各省市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详细信息,以方便就医。

中国网记者:

我是中国网记者,黑龙江正在全面推进精准扶贫,请问张冰琦处长本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后,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这部分困难群体有什么特殊保障政策?

黑龙江省人社厅医疗保险处长张冰琦:

党中央、国务院对脱贫攻坚工作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始终把脱贫攻坚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医疗保险扶贫是脱贫攻坚 两不愁、三保障 中的一个重要保障方面。为此,我厅联合民政厅、扶贫办、卫计委等部门印发了《切实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实施方案》,进一步释放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 三重保障线 的保障功能,强化 三重保障线 之间的统筹衔接和规范管理,制定了一系列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倾斜保障政策:

基本医疗保险方面:一是提高门诊统筹待遇。取消起付线,封顶线由100元提高到200元,基层医院(含乡镇卫生院)报销90%,县级医院报销70%。二是提高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60岁以下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65%,60岁以上提高到70%。三是提高住院报销比例。报销比例在基层医院不低于95%,一级医院不低于85%,二级医院不低于75%,三级医院不低于50%。

大病保险方面:一是起付线由当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降低至6000元,在脱贫攻坚期保持不变。二是报销比例由不低于50%提高到不低于55%。三是封顶线不低于20万元。医疗救助方面:民政部门在其规定的年度救助限额内对特困供养人员按100%救助,对低保对象按不低于70%救助,对其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不低于50%救助。同时,我们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实行 先诊疗后付费 的结算机制,与相关部门建立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 一站式 报销结算,切实有效减轻贫困人口看病就医负担。

黑龙江经济报记者:

我是黑龙江经济报记者,请问张旭处长,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否意味着全国漫游呢?

张旭:

我们大力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主要是为了解决参保人员进行合情合理的异地就医时碰到的跑腿垫资问题,这是全民医保的应有之义。但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并不意味着医保实现了全国漫游,这是误读。

如果医保全国漫游,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无序就医。一方面,无序就会增加就医人员的总体负担,不仅仅是医疗费用的负担,异地就医还包括交通费用,住宿的费用,吃饭的费用,还有看护的费用等等,这些成本都会增加。另一方面,无序就医也会进一步加剧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试想一下,如果全国人民无论大病小病都跑到大城市、大医院来看,大医院必然人满为患,就会影响真正需要到大医院看病的疑难杂症患者,使得他们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要从根本上解决异地就医的问题,还是要加快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改革,促进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使大多数群众能够就近享受到方便、快捷、高效的医疗服务。

生活报记者:

我是生活报记者,请问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要走什么样的程序?

张旭:

就是三个步骤:先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

第一个步骤先备案。参保人员在跨省就医之前,需要到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填写全国统一的备案表,关键的信息有两条:一是要说清楚备案的原因是什么,你是出去常驻还是异地安置,还是在外面工作,还是转诊转院,要把原因告诉经办机构。二是要去什么地方,是去北京还是去上海、海南等等。经办机构采集这两个关键信息后,传到国家的结算系统,到相关的地区和医疗机构,其他的信息社保卡都有,比如姓名、卡号,不需要另外采集。这是第一步,要先备案。

第二个步骤选定点。参保人员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比如选择去北京、上海看病,要到这些地方的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去。黑龙江省已与全国31个省份、400个统筹地区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异地就医人员可在全国7千余家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第三步持卡就医。这是非常关键的一点,持卡就医。大家一定要注意,我们第一步完成了备案,第二步完成了选定点。第三步来到了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在医院里我们最关键的一步,就是要持社保卡办理入院登记和出院结算。

社保卡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人社部面向社会发行的。它是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这个唯一凭证包括两大核心功能:一是身份凭证,二是结算工具。

人民网黑龙江频道记者:

我是人民网黑龙江记者,请问张冰琦处长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施后,给群众和医保制度将带来哪些具体的变化?

张冰琦:

这次全面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后,将给城乡居民在医保方面带来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变化:

一是制度将更加公平。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打破了城乡户籍限制,居民参保缴费将不再区分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从根本上消除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差异,消除了城乡医保待遇差别,在市域范围内将执行同等缴费标准,享受同等待遇标准,制度的公平性和普惠性将大大增强。

二是待遇将有所提高。按照待遇刚性原则,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政策总体上各市地在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前提下,统筹兼顾原有二项制度共性待遇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制定新的待遇政策,在报销比例、封顶线等方面不同程度上得到提高,尤其是农村居民的医保待遇提高较为明显。

三是医保目录更宽。医保目录是指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照国家要求,黑龙江省整合后的新目录通用名药品约2863种,比原新农合药品目录多1000多种,农村居民用药范围将大幅增加,直接带来其医保待遇水平的提高。

四是看病就医有了更多选择。整合后,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将统一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协议管理范围,参保人可选择看病就医的医疗机构明显增多,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就医,实现即时结算。

五是经办服务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城乡整合后,利用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实现对参保人员 记录一生、服务一生 的宗旨,经办流程更加规范、便捷,通过开展手机APP业务,参保人员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相关业务的办理。同时经办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比如对定点医院的监督管理水平、手段,对协议内容的规范、评估等都将得到提升。

王国璇:

时间关系,提问就到这里。

各位记者:今天发布的内容极其重要,请各参会媒体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大家如对本次发布的内容还需要做进一步了解,可在会后与省人社厅和医保局联系。发布会至此结束,再次感谢大家的光临!

责任编辑:李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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