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核对共享机制,助力精准认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乌兰察布市民政局与扶贫办联合转发了自治区民政厅、扶贫办《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扶贫部门在核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时,需向民政部门提供核对委托书和核对授权书;同时,要严格执行相关登记制度和保密制度。《通知》明确双方使用网络专线进行数据共享,扶贫办定期向民政部门提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民政部门通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收入和财产信息进行核对,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核对报告反馈扶贫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 盟市动态 乌兰察布市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核对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