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人才公寓租赁住房
第二批公示名单
根据《中共瓦房店市委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瓦房店市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若干规定〉等六个文件的通知》(瓦委发[]15)中的《瓦房店市人才公寓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要求,瓦房店市人才公寓租赁住房由个人单独或单位统一申请,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审核,经瓦房店市人社局复核,初步确定以下对象符合租住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411-85615983
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月8日
【来源:半岛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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